卖力种菜籽的太子刘彻,体会到了这种弯腰,起身的痛苦,村口有个水井,他打算换个口味,去提水怎么样?
把锄头扔在地上,刘彻提起水桶就一路狂奔,他身体都僵了,要是不狂奔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很难受,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吧!
汉朝的水井是要转的,绑好了木桶就把它扔了下去,感觉到装满以后,便扭动着那个转轴,木桶慢慢上升。
随着一身抖动,水溅掉了一小半,这好像也没什么办法,谁叫咱这技术不太行呢!
要是这时候有个大木桶加推车该多好,这么弄多麻烦呐,四处看了看,还真给刘彻发现了一个推车,上面的大木桶足够倒个几十小桶了。
村民们看来是熟知其中的道理,想要一劳永逸,非得做出些发明不可,如今也算得上是无主之物了,没有多少讲究,刘彻拉过来就用。
一桶两桶还没感觉,倒个几十桶,这疲劳感就出来了,也没有很急,反正还有个人在地里忙着,咱得养精蓄锐对不对。
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闲下来,刘彻认为有些事情他必须得想一想了,李广的军队的素质或者是自己带过来的兵,个人作战能力确实有些不足,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哪一方精兵强将就先赢了一半。
可是要怎么训练呢?这是一个问题,军队里面有摔跤,射箭和蹴鞠,这些的确具有玩乐性和实效性,但是想让一个军队变得更强,这些明显是不够的。
加强强度,负重跑,或者互相博斗,爬坡或者是跳远,更绝的或许是射箭的时候紧盯着目标,盯他个一天,这些看起来不错。
想起来似乎挺艰苦,但比起死亡,或者是荣耀,刘彻觉得应该能有一半以上的人能振作起来。
那一半的人便可以当做种子选手,当他们得胜归来之时,另一半人该会钦佩他们,强者终究应该受到人尊敬!
有一便有二,就好像刘彻如果种出的大白菜,让士兵们给吃了,刘彻他心中也会有一种荣耀感,这种感觉会激发更多的人去努力去当一名这样的士兵。
与古代众多将领不一样的是,刘彻觉得他能让士兵做到全面发展,当艰苦的训练变成一种习惯以后,他觉得他领的兵可以所向披靡。
刘彻觉得偷懒不是一种好习惯……
看到这么匹狼,慢悠悠的朝自己走来,刘彻觉得他这么跑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天知道的后面有没有一大群狼!
在草原上独狼是不能惹的,狼是群居动物,真的是倒霉极了!
刘彻吓的头皮都发麻,跑了一段路便停了下来,跑还是算了,要是这匹狼有意追自己,自己是跑不过它的。
这只狼伸出了舌头,眼睛发出锐光,矫健的身躯证明他是一匹强壮的狼,昂起狼头,似乎有一种霸气在它身上散发。
这是一匹狼王,刘彻下了判断,这种眼神,他只在他父皇身上看到过,狼把自己当成猎物了!
草原上果然凶险无比!
狼头呼出热气,四足扒拉着土地,可又不知道为什么,狼晃了晃脑袋,围着刘彻转了几圈之后,细细的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眼中的寒光慢慢消退。
在刘彻身旁趴了下来!
这只狼是吃素的?刘彻深深的怀疑,不过既然已经脱离危险了,也懒得想那么多了,擦擦头上细密的冷汗,留着慢慢靠近这匹狼。
摸了狼一下,没有反应,再摸了一下,还是没有反应,但是当刘彻摸第三次的时候,狼回头了。
那小眼神,刘彻觉得他汗毛都立起来了,笑容是国际通用的,刘彻对着狼笑了一下,狼没有做出回应,只是从口里吐出来一张半干半湿的布。
这匹狼是什么品种?
从一匹狼王嘴里吐出来一块布,这是一件令刘彻觉得很新奇的事,但打开一看之后,刘彻笑不起来了。
一朝之间,穿越成了庆国太子,为王之路,注定布满荆棘。所幸,金手指在身,欧皇附体,发发暴击,金色传说。李淳罡传承加身,一剑开天门令四顾剑为之拜服。招募令在手,无数历史名臣猛将纷纷来投。一路走来,他立钱庄,治水患,整军伍,收南诏,灭西胡,平东夷,征北齐。孤身入太极殿,百官拜服,庆帝亦只能退位让贤。而当他登基为王,统一天下,成为了天下共主之时,一切才刚刚开始!...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林寒本是末世的女将军,和敌人同归于尽后不幸穿越到古代。然而,没等她适应新身份,就被告知她被许配给一青面獠牙的将军。林寒身无分文,口袋比脸还干净,一听说大将军无父无母无兄弟,有房有车有存款,囊中羞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