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夜溟还是个刑警队里的热血小青年,刚从警校毕业,与好朋友方卓一起进了淮城的刑警队,那时两人相约要为社会伸张正义,除暴安良,为民服务。
按理说,新进警局的小萌新,并不会被安排参加那些凶险的案件,但那时正好发生了轰动整个淮城的连环爆炸案件,人心惶惶,局长迫于各界压力下了死命令,必须要在一个月内破案,因此他们也不得不上阵。
那时一腔热血,只为报国,做什么都喜欢往前冲,方卓和他一同进入一处破败的厂房处勘察炸弹,可想而知,方卓死了。
没有人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只有夜溟一个人活着出来。
从那之后,夜溟请求调离刑警队,不过性情大变,与朋友、同学渐渐疏离,还喜欢泡在酒吧里买醉,他自甘堕落,大学时一起读警校的同学也劝不住他,便也跟他慢慢失了联系。
陆子衿之所以今晚在酒吧里出现,也是料定他会泡在酒吧里。
车里的气氛有些尴尬,陆子衿下了车,坐上了驾驶座,想起夜溟说不想英年早逝,便坐在前面不动,从后视镜看了看他的脸,说:“你住哪里?我找个代驾,送你回去。”
夜溟看着窗外的侧脸动了动,转过头来,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刚才绷带还没绑好他便将手抽了回来,此时便用牙齿和另一只手将绷带撕开两半,牙手并用,将绷带随便绑了绑,才看向陆子衿,说:“不用了,我住得不远,走路半小时就到。”
陆子衿:“……”
走路半小时还说不远。
不过她没有说话,她跟他还不熟,过分的关心会让人起疑,她本来就是有意接近他的,暂时还不想他太快知道她的身份。
只见夜溟下了车,外面似乎有些冷,他瑟缩了一下,但似乎并无大碍,他从车窗外朝陆子衿摆了摆手,便朝着前面走去。
车前的探照灯将这条路照得极亮,陆子衿看着他的背影,眯了眯眼睛,将车窗按了下来,微微一侧头探出去,喊:“衣服明天还你。”
夜溟的脚步一顿,他回头看了陆子衿一眼,眼光有些意味不明,他并不喜欢跟人接触太多,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跟人结交了深厚的友谊,有朝一日突然失去的时候,痛不欲生的滋味……他不想再感受一次,更何况,他现在一点也不需要朋友。
只有孑然一身,才不会被人抓到把柄。
放在平常,刚才还在车里的时候,他就应该问她将衣服拿回来,毕竟车里的温度,已经相对温和了,但一将眼睛看过去,便看到那黑色外套包裹下的红衣吊带裙……
实在是忍无可忍,这女人……算了,不就一件衣服么,给她穿吧。
他本想说,不用还了,但张了张嘴,还是忍了下来,转身向前走去。
陆子衿弯了弯嘴角,她知道,夜溟变成现在这样,除了好友丧命之痛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在追查当年的案件。
所有人都以为案件已经尘埃落定,结案归档。
但只有他知道,当年的结案陈词仍有错漏,只是当时偌大一个刑警队,却没人想听一个萌新的意见。
不,或许那时,不是没有人想听。
是不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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