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肮脏粘稠的液体喷在自己身上,溅了满满一脸。
林宙的确不喜欢肥胖的女人。
不过唐姿有些特殊————她皮肤很白,脸长得很好看。
在美国失恋以后,林宙对女人一向没有太大的兴趣。
如果不是今天喝了些酒,血液流速加快刺激着身上发热,他也不会突然想起白天抓到的两个俘虏。
不光是酒,他还抽了些大麻。
留学的时候,很多人都在抽这玩意儿。
很刺激,很过瘾,药劲儿过后却很空虚。
下意识地舔舔嘴唇,有些咸,很恶心。
林宙呆站着,双眼瞪到了极限,极端的恐惧凝固在他脸上。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会相信,一个被几个壮汉按住的女人,居然还有力气挣脱,扯断整条生殖器。
“抓住她————我,我要撕碎这个该死的贱货————”
他声嘶力竭地喊叫,手忙脚乱地穿上衣裤,带着一大帮人,乱哄哄的朝楼下跑。
林宙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弟弟变成丧尸,然后老爹林飞虎一枪打爆了弟弟的脑袋。
这世界就这样了。
就算我不杀他们,他们一样要被丧尸吃掉。
老子注射过强化药剂,比普通人强大得多。
他们算什么?
反正,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见鬼的法律。
被欲望控制的男人是野兽,从迷乱中清醒过来的野兽狰狞而恐怖。
几十个人沿着唐姿逃跑的路线追了上去。
他们受过训练,带着枪,无论奔跑速度和耐力都要超过那个浑身赤裸的女人。
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边的混乱,各种命令像病毒一样朝每个人耳朵里扩散。
一些警戒人员也不再关注街垒外面的丧尸,转而把目光投向黑夜深处那团白乎乎的身影。
笑着,幻想着,甚至和周围的人打赌————看谁跑得更快?谁能第一个扑上去?
唐姿没有穿鞋。
光着脚,在满是瓦砾的地面上奔跑,根本就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折磨。
皮破了,血流出来,她仍然死死抱住怀里的人头,不顾一切朝前狂奔。
究竟要跑到哪里才算安全?唐姿自己也不知道。
林宙摇晃着身子,咬着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叫嚷:“追上去抓住她!
谁跑得最快,老子赏他十个女人————”
这并非空泛的大话。
这座城市里还有很多幸存者,女人也不少,总能挑出一些年轻漂亮的。
一个追赶的男人猛然爆发出不亚于短跑冠军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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