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转眼就是三天。
这三天的时间里,曹昆过的无比充实。
每天都往返在兰花花大酒店和家之间。
而且,李雯雯也就不舒服了一天,之后下床走路什么的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所以,曹昆不仅只是在酒店和家之间往返,还要带着李雯雯游玩他们这个破烂小县城。
所以,他这三天在家的时间其实并不多。
每天也就在家里呆上那么三四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是和李雯雯在一起。
对此,王珊珊毫不在意。
因为,她正在疯狂的锻炼身体中。
曹昆三天前的那句,她腰上长出肥肉了,就像是一道催命符,吓得她整个人都拼命了。
因为,王珊珊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通过自己的身材和脸蛋,以及自己的手段,以嫁人的方式,来实现阶级跨越。
她要通过嫁人的方式,让自己变成上流社会的人,变成有钱人!
而想要达到这一目标,保持身材的窈窕,可以说是最基本,最底线的条件。
因为,她一没家庭背景,二没财力,三没能力,要是连能吸引男人的身材都没有,人家上流社会的人,凭什么娶她啊?
凭她腰上有游泳圈吗?
所以,王珊珊是绝对不能允许自己的身上出现赘肉的。
所以,这三天,王珊珊在发了疯一样的锻炼,根本不在乎曹昆在忙什么。
即便是曹昆每天回家的三四个小时,她也都尽量选一些能让自己运动量比较大,能减肥的动作。
可以说,为了减肥,她已经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