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姐不在这边读书了,终究不能久留。
还不到上学的日子,她就得提前离开,回市里准备去了。
我记得听谁说过,我爹被冤害那段时期,我家在北路的那块地,就是托大姑姑卖掉的。
只是大姑姑并没有把所有的钱都用来搭救我爹爹,而是拿了很多,用来在市里买房。
我曾经向爹爹求证过这个说法,但他只是说:“不管怎么样,你姑姑还是出了力了。”
是啊,相比起混账伯父来说,大姑姑做的事儿,虽然可能存在中饱私囊,但好歹事情还是办成了。
听说当时,我爹被抓之后,公公牤牤凑了五千块钱,拿给连芳姑姑。
当时连芳姑姑独自带着出生没多久的妹妹,生活十分困窘。
然而伯父这个混账,只给了两百块钱给她。
剩下的四千八百,全都自己拿去赌了。
我听说之后,简直瞠目结舌。
后来他怎么被发现的呢?
连芳姑姑过了两个星期,打电话过来,说手里没钱了。
两相一对账,才发现被他中饱私囊了。
真是气死个人。
就这样,我爹还是跟他们继续来往着。
听说伯父每次赌输了钱,被人扣住,宣称要打断他的腿,都是我爹或者大姑姑去解围。
我听说这事之后,真的觉得他们很神经。
要是换了我,那赌鬼有多少条腿也早就断完了。
还省得他再去赌。
不过几年之后,我也从大姑姑那里听说,我爹有一次也说是被高利贷逼得要跳桥,于是她和我爹合资的那栋楼,所抵押的贷款,全归了我爹个人使用。
不过那栋楼我爹占的股份最多,出力出资都是大头,而且他当时负债,多数是为了投资新的楼盘。
这些就暂且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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