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1章 事发(第1页)

圣治十五年,天朝发生两件大事。

一是,刑部侍郎在皇帝的支持下改革天朝律法。

律法公之于众,内容是自圣治十五年正月始,凡所犯案,情形较轻或存过失行为且自行投案的,除罪大恶极之人外,未定罪的男女,男十七岁及其以下,女十五岁及其以下,皆可依据罪情从轻一等处理。

若论死刑,延期至年满十七岁行刑,并由专人管理事务。

此法一出,朝野震惊,有人认为此行有违祖制,不宜施行,也有人认为此行开先河是为壮举,有甚者将裴至奉为天朝革法解释

“我知你生我的气。

让你进裴府是我做过最后悔的事。

所以,上次,你说不喜这儿,今天我便带你离开,我们远离京都,你可愿随我南下?”

简笙一怔,有些懵,不意简章会做出如此决定,犹豫片刻

“你让我先想想吧。”

明天裴至可能就回来了,她想见他最后一面。

简章抿唇,知她放不下谁,只道

“嗯,你什么时候想好了,告诉苏故,她知道如何找到我!

。”

简笙点头,又疑惑

“你和苏故——?”

简章淡然

“我和她胞弟苏禾是生死之交。

此次南下,也是受苏禾之邀,他在南方安置了产业。”

简笙喃喃

“想不到你们还有这层关系。”

意识到她想什么,简章急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

之前我并不知苏故是苏禾的胞姐,直至前几日我收到苏禾来信才知晓他还有个姐姐在裴府当差。”

简笙垂眸,有些自责,想要说什么缓和一下,门被敲响,苏故的声音传来

“你们好了没?”

二人对视一眼,简章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递给简笙

“这是我在爹房里找到的,上面有你的名字,我猜他原本打算交给你的。”

简笙接过,看着那个精致锦囊上歪歪扭扭的“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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