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清楚。”
锦夜道。
凌雪薇今日穿的旗袍,不是之前的任何一套,很衬她的身形,纤细而修长,而她似乎特别喜欢月白的颜色,看起来清丽脱俗,任何一个人都会被她身上气质吸引。
有一瞬间,锦夜是羡慕的。
羡慕她出生在诗书之家,有疼她的父母,大哥,一群爱护她的弟弟妹妹。
凌雪薇道:“因为两家祖辈的关系,我和良辰从小就认识,是一块长大的,我们十八岁开始谈恋爱,我们——”
她停了下,说:“有过肌肤之亲。”
锦夜眼睛一睁,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凌雪薇这样的淑女嘴里说出来。
凌雪薇笑了笑,“很奇怪吗?男欢女爱,是平常之事,没什么不能说的。”
锦夜不知该给出什么表情了,“你跟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凌雪薇道:“我们会分手,是因为我误会他了,误以为他不爱我。
但听说我走后,他经常借酒消愁,跟钟探长说,他很想念我,这事我也是回来才知道。”
钟探长这个人,锦夜听过,是魏良辰发小之一。
“然后呢?”
“人在寂寞情况下,容易在别的事情上找寄托,或者人,曾经,他说你跟我有点像。”
“我跟你?”
锦夜觉得不可思议。
“是。”
凌雪薇视线落在她脸上,“他曾说我们的唇形有点像,还有下巴。”
锦夜直盯着她,被她这么一说,好像还真的有那么点像。
以前她从未往这方面想。
所以那家伙总是喜欢亲她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