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宋文彬光着上身,背着背心跑了进来:“宋临仙,赶紧给我盛饭,饿死我了。”
宋玉仙穿着洁净的白衬衣和蓝色裤子,一身光洁的走进厨房,上手就拿了一个猪蹄:“真香啊。”
宋临仙没说什么,把猪蹄和排骨端出来放到桌上,又一个个把菜端好,再盛好饭,又是拿筷子又是拿调料的,等她忙完了,就看到宋玉仙和宋文彬一人一个猪蹄啃的正欢。
而方芳一直把排骨往这两个人碗里夹:“多吃点,赶紧吃,多吃肉才能长高个。”
等到宋临仙坐下,方芳赶紧把剩下的半盘排骨和宋德分了:“临仙啊,你看你这两天怎么这么胖?晚上就少吃点,多吃青菜拉拉膘。”
宋德闷头吃排骨,一句话都没说。
宋临仙端起碗,夹了些青菜慢慢嚼着。
她前世的时候年纪小,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会说上一两句,但是遭到的却是宋德的镇压以及方芳的打骂。
这一世,她也不爱逞这等口腹之欲,也犯不着为了一两块肉去挨训。
再说,她现在手上有钱,不说从老王头还有唐大爷那里挣的钱,就是这些天替方芳买菜买饭攒下的钱也完全够她吃肉了,她真不眼馋这几块肉。
方芳满意的点头:“嗯,我们临仙就是乖。”
宋德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排骨做的不错,明天晚上再弄点。”
宋临仙笑着答应了,又跟方芳说:“妈,每天买肉买排骨的,我手上钱不多了,您再给我点。”
鉴于宋临仙这几天表现的好,方芳很高兴,在钱上也就不太抠门了,回屋又拿了二十块钱递给宋临仙。
宋临仙把钱收好,想算着明天买什么好东西,反正她已经决心要离开宋家,也犯不着替宋家省钱。
还有,宋临仙可是知道宋德和方芳这两个人的,这两人别看表面上不显,可内里都是很会抓钱的,宋德在商业局是个处长,如今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主抓商业,商业局是很能捞钱的。
方芳则在医院做医生,工资虽不高,可能捞着好多好处,他们每个月除去工资,灰色收入很多,可以说,宋家不缺钱,每天只是吃点肉,无论如何是吃得起的。
晚上,宋临仙写完作业又修习了一会儿。
第二天她四点多钟就起来了,先围着旧城区跑了一圈,随便找了个人少的公园盘腿坐下准备吸收第一缕东来紫气。
她才坐下来,就听到远远的脚步声传来。
宋临仙皱眉,赶紧走到一旁的灌木丛中藏好,再隐藏好自身气息。
她才躲好,就看到一个穿着深灰中山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站好之后四处观察,见四周静悄悄的没一个人影,就大松一口气,然后右手伸出捂住胸部,不住的喘息着。
过了片刻,就见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顺着马路开了过来。
车门打开,从车上跳下一个穿着墨绿军服的青年。
宋临仙悄悄偷看,就看到那个青年个子还真高,大概都快一米九了,墨绿军服穿在他身上更显出他的好身材来。
军服挺括的肩部使青年的肩膀显的宽厚,腰间扎着的腰带更显出他的窄腰来。
尤其是那条墨绿的军装裤子更使青年那两条大长腿显露无疑。
这样的好身材……
宋临仙历经两辈子也没见过几个男人能够拥有的。
她再往上看,就看到军帽下边一张棱角分明,霸气十足的脸来。
男人的眼睛不是很大,眉毛浓重,鼻直口方,按理说,每一样五官都不是太出色,可偏偏组合到一起就是那么霸道,那么有存在感。
即使五官再出色,再精致的男人到了他跟前,恐怕都会被狠狠压制吧。
宋临仙心里轻轻叹口气,这样的人,大概天生就是天之骄子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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