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如果是我26岁之前,有人跟我说,你小子是个英雄,那甭问啊,我俩一定是在酒桌上,而且,一定是被我灌多了。
因为自打六岁那年披着床单模仿大侠满院子疯跑被我爹一顿胖揍之后,我就审时度势的意识到,当英雄,要承担的太多了,我是不想承担地,当然,床单也不想。
我叫高远,这名字听起来让人觉得这孩子父母特别有文化,但事实上,我爹离有文化最近的一次是他拍结婚照的时候,胸口插了两支钢笔,可惜的是,因为拍的是黑白照片,成片之后根本看不出来。
我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生我的时候老爸在外地打工,那时候电话信号也不好,我妈问的是孩子叫啥名,我爹说的是道远路费贵不回去。
于是阴差阳错之下,我妈推翻了之前设想的“富强”
“富贵”
“连升”
之类的名字,给我取名“高远”
。
于是我就很庆幸的顶着这个名字一路长了起来,然后,上大学。
别看我上的只是一所普通的大学,但也是我们这个偏远地区有史以来为数不多的几个考上大学的。
那些年,我属实当了些日子的天之骄子。
可惜,再天之的骄子也比不过天子啊,毕业后,几经周折,我成了一个黄袍加身的骑士,当然,偶尔也披蓝袍。
但总之,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我穿梭,我疾行,我……怕超时!
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份不错的工作,除了累点,赚的少点,偶尔危险一点……额,好吧,如果抛开面子不谈,这确实不是啥好工作。
于是,在我爹的协助下,我决定转行,实际上,是良子跟我分手之后我突然醒悟,决定干点啥,所以我在朋友的牵线搭桥和我爹的资助之下,拿下了一个快递驿站。
帮我的人叫老刘,通常情况下,我叫他刘哥,但事实上,他女儿跟我差不多大!
那天在我喝完了的没听到的还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
“检测到原有参赛者死亡,随即抽选你为瓷国参赛者,请在两小时内选择十种参赛必需品,逾期不候!”
此时,喝爽了的我正沉浸在睡梦中,梦中,满满的三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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