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f城是个大城市。
方煜能看得出来叶萧然是真的喜欢。
“以后回去了就在城里安个家,我要买顶楼的房子。”
叶萧然仰望着摩天大楼,眼里写满了期待。
“那么多钱你还住高层啊?”
方煜揶揄地说,“难道不是该买远离城市的大别墅吗?”
叶萧然摇摇头,“我就喜欢这种高楼,你说的那种房子我住了26年,烦了。”
“”
方煜撇了撇嘴,没说话。
人真的就是这样。
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向往另外一种生活。
叶萧然想去大城市安家。
他却想逃离大城市。
读大学和上班,算起来他在h市生活了七八年,早已厌倦了那种忙碌又赚不到什么钱的生活。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回到自己的家乡。
接受父母的安排,考个编制进单位,再相个亲,和门当户对的姑娘生两个小孩,安稳地过完下半辈子。
如果没有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也许真的就这么做了。
这也许就是命吧。
不知道这命是好是坏?
如果任务成功拿到千亿财富,那他就不可能再回老家去生活了。
他也会选择留在h市,买一套豪华别墅,请一堆佣人,再娶一个貌美如花身材极好的女人回来。
他自认为长得很帅,找个小明星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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