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高斯。”
他低声唤我的名字。
我道:“不要担心,有一天你会遇到自己真正的爱人的,我等着你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巴高斯,你真的不相信我吗?”
他的声音带了一丝颤动。
我冲他笑笑。
“你说我从来没对你笑过,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点才会对我念念不忘,现在我笑了,所以,以后,再不需要记得了。”
时间的力量很伟大。
我想也许等我离开这里,再过上几年,等时间过去了,他根本就不会记得我是谁。
我是谁?
于他来说,就是男宠巴高斯。
我苦笑一声。
所以纵然记得,那也是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1]阿蒙,埃及神话中的主神。
第23章
我扶奈西回了自己的住处。
原路返回时,我发现亚历山大和赫费斯提翁已经转移到凉亭下,两人正聊得开心。
见我和一个侍从扶着奈西过来,亚历山大转过头随意看了一眼,好像察觉到什么,又看一眼。
他稍稍探过身子来:“巴高斯,这就是那个埃及人?”
“是的,陛下,他是我的侍从。”
我回答。
亚历山大点点头,视线却一直黏在奈西身上没有挪开:“有点眼熟。”
奈西也不答话,没什么表情,低着头淡淡的。
赫费斯提翁边剥葡萄边笑道:“你看谁都眼熟,可惜记住名字的没几个。”
“胡说,你的名字我第一次听见就记住了。”
亚历山大不满地回过头去,“那时候亚里士多德点名表扬你,我还在想是哪个臭小子,这么抢我风头。”
强者都会被优秀的人吸引这句话果然没错。
如果年少时赫费斯提翁真的比亚历山大要优秀,两个人会成为竞争对手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只不过从对头冤家变成互有好感,这其中到底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
赫费斯提翁不是一个弱者,他仪表堂堂,头脑聪慧,气场更是强大到连斯塔蒂娜都会误认为是皇帝的地步——说起来,如果真的男人可以娶男人,赫费斯提翁也的确很适合他。
有点郁郁寡欢。
这种事情我分析得那么清楚,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嫉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