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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要献宝(第1页)

“汝如何知道?”

萧去病一下反应过来,这事按道理自己确实不应该知道。

但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只能顺着它往下圆。

萧去病想了一下,学着他们的口音,大声道:“在下正是奉了师命,下山相助高中丞的。”

萧去病这句话说的磕磕绊绊,别别扭扭,不过高仙芝沉思一会倒也听明白了一大半。

他还不放心,又让萧去病写出来。

高仙芝接过士兵递过的本子,感觉自己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他命令士兵收起刀箭。

对方的话,他是有几分相信的,又有几分不敢相信。

要说相信是因为都是亲眼所见,那雷球就从自己的头顶飞过,然后地面砸出一个大坑,眼前这人必是从这大坑里出来的,从他满脸黑灰就能看出。

要说不敢相信,则是因为这事情太过奇异了。

其实这一点高仙芝却是想错了,萧去病脸上的黑色并不是像地上的坑一样是被爆炸的热气熏黑的,而是身体经过进化,排出了体内的有毒杂质。

他见高仙芝盯着自己的脸看,从背包里拿出手机照了一下,怎么这么黑?他拿出湿纸巾来把脸擦了一遍。

他一下呆住了。

手机黑色的大屏幕分明映照出一张俊美无俦的脸来,这是自己?轮廓倒是很像,但每个地方都好像经过精心的微调。

就好像经过最好的ps软件ps后的自己。

还有那份神采和气质,简直神仙中人。

自己竟然变得这么好看了!

被惊呆不止萧去病一人,还有整个现场其他人。

高仙芝也惊呆了,这位在新唐书被记载“美资质”

的大唐名将,对自己的容貌一直有足够的自信,但面对眼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怪人,还是不得不承认比他要差一点,光是这份出尘脱俗的仙家气质就比不了。

要说刚才,高仙芝对萧去病的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则有几分相信了。

这等人物,哪是凡间能有。

其他军士也都看呆了,原来见他一头短发,以为是河中杂胡,现在看到此人真面目,无不在心里称赞:好一个俊秀的汉家郎!

高仙芝很快做了决定,他一边说话,一边拿起萧去病的碳素笔,用握毛笔字的姿势在本子上写:“既如此,那便随我一起上路吧。”

然后高仙芝大声下令出发,早有人帮忙把萧去病的旅行箱绑在驮马上,又有人牵来一匹战马给萧去病。

马队在耽误许久后又重新踏上了路程。

“河苍烽”

三个大字刻在高高的石头墙上,萧去病抬头仰望了数秒,随着大队骑士慢慢走过壕沟上的吊桥,走进这个孤零零矗立在大漠黄沙里的烽火寨垒。

河苍烽,在沙州西北约二百四十里,过了河苍烽再往北,就是一片名叫莫贺延碛(今哈顺戈壁)的大戈壁,越过莫贺延碛继续往西,就是碛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西域了。

河苍烽是个大烽,作为进入陇右进入碛西的最后一个烽燧,除了负责传递烽火,同时也是一座军寨,驻军约五十多人,兼具驿站,堡垒的功能。

河苍烽外有河名籍端水,也就是今天的疏勒河,不过籍端水流到此处,早已不能叫河,只能算时断时续的一条小溪。

萧去病在小溪边擦洗了一下身体,换了一套练功穿的白色交领道士服,把头发扎起来,顾小俊找了一顶平式幞头帮他戴上。

到河苍烽的路上是顾小俊陪在萧去病旁边的,一路上萧去病不停向他学说唐音,此刻两人已经能简单交流了。

说实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虽然有些误会,萧去病还把他的手腕给卸了。

但顾小俊却一点也不记恨对方,更多的却是佩服。

这就是唐人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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