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4章 蔡邕(第1页)

那个混混看见如此可爱的小姑娘,对身后的兄弟说:“着啊,这么漂亮的小娘皮,我们把她弄到青楼去,最少能得二三百两银子!”

说完就把爪子向小姑娘的脸颊伸去。

阿布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反正只要不是调戏他的阿秀,再漂亮的姑娘,他也没有救美的觉悟。

毕竟阿布才十岁大的孩子,虽然他喜欢阿秀,但是他对阿秀的喜欢并不是因为阿秀漂亮,而是一种感情。

就像初恋一样,为什么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就是因为初恋是一种心灵感觉。

而不是像人说的,男人就是下半身考虑的动物,见了美女就想要的那种对异性的渴望。

而阿布这时才十岁,正处于这种初恋的感觉下,所以他对这个小美女可没什么感觉,也就起了看热闹的心思,毕竟进贤冠不是人人都能戴的。

要知道古代的冠,可不是人人能戴的,戴上了冠,就说明是士,而戴进贤冠的人,最不济也应该是个孝廉。

可是,我却是不行。

看着那只肮脏的爪子,就要碰到那张晶莹剔透的脸颊时。

我用阴沉的声音说道:“你如果碰到了她的脸颊,我就把你那只肮脏的爪子给砍下来!”

而阿布听见我的声音就知道,我怒了。

而且我一旦怒了,就会像狼一样凶狠。

阿布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那不知死活的混混,而那个混混却还在得意洋洋。

那个混混听见我说话,向我看来,看到我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大笑道:“谁的裤裆没夹紧,露出你这么啊”

那个混混话没说完,我一个箭步跳起,用膝盖顶向他的下巴,就见那个混混被我一个重击,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一些小白点像暗器一样撒了出来。

那一群混混,见老大被我打了,就全都围了上来。

而我这时却挡在马车前,对着那个小姑娘温柔一笑,说:“别看!”

说完,我放下帘子。

猛地冲进混混群中,几乎是一拳一个,打倒在地。

而且还尽量避免混混受伤时的血液和倒地时的扬起灰尘扑在我身上。

不一会,就那群混混,就只能在地上直哼哼了!

我这架打的那叫个潇洒。

那个中年男子看的是目瞪口呆,而阿布却是摇摇头说:“大哥现在越来越厉害了,看来平时和我练手的时候,应该留了不少余力吧!”

这时,就看见一票衙役从街口冲过来。

看来中国的警察,自古以来都是在事情结束才出场。

我都把这些混混放倒了,他们才出现。

而这群混混惹事的时候他们在哪?我摇摇头,把不相干的念头甩出脑袋。

我发现,我现在越来越能感慨了。

那些衙役中走出一个带头的,我记不得汉代衙役头叫什么了,我就记得管治安的好像叫做县尉,一县的士兵衙役什么的都归他管,不过这里咱们就叫他衙役头。

衙役头说:“谁那么大胆,敢当街闹事?不怕王法么?”

我心道:怎么这年头都喜欢把王法挂在嘴边的,有种你去找汉灵帝刘宏研究下王法,看看他会不会抽你。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全民领主:我能无限强化

全民领主:我能无限强化

全民领主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一座独立的领主世界。招募兵种,掠夺资源。当条件达成,即可将领地铸于无尽虚空,成就位面领主,那便会迎来数不尽的危险与机缘。文易穿越而来,只想本本分分做一名普普通通的位面领主,谁想到因为穿越他似乎得到了某种不得了的东西。之后他就可以无限强化了。。。初始是垃圾特性丰收和兵魂?没事!强化开启!丰收→天气之子→。。。→?????兵魂→百战兵王→。。。→?????开局鱼人部落?也没事!强化开启!鱼人部落→鱼人殿堂→。。。→?????而在文易因缘巧合之下成为强大而又稀少的的东方系职业练气士之后,他的崛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自此无尽虚空中多了一座不朽的领地,也多了一位不朽的领主!...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我岳父是李世民

我岳父是李世民

网文填坑节来袭独家番外连载爆更大佬包场免费看。(日常文轻松)四海平定,天下安宁。大唐民风淳朴又彪悍。张阳用上辈子学来的土味情话娶了一个小媳妇,家中虽清苦但日子也幸福。赚钱生活,致富奔向小康。夫妻俩举杯,敬更好的生活。每当李世民想起自己的女婿就会说道你们知道吗?明明通晓天地奥秘,如此惊才绝艳的人,却总说自己没读几年书,他实在是太过谦虚了。李靖神色悲怆,在他的面前,兵法也无用?当松赞干布说起他,总是神色无奈,到底他出了问题,还是这个世界有什么毛病。袁天罡仰天长叹,一生之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