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学了两天,就觉得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般,又天天坐着马车,古代的马车根本就不防震,震得叶信芳骨头都要散架了,再加上练拳带来的酸痛,那酸爽简直不能回味。
叶信芳自我安慰着,这是乳酸,过几天就好了,就这样一路进了泗水城,他的身子都还是酸酸涨涨的。
考虑到三人的身体状况,月奴特地停留在泗水城,打算休整一日。
泗水是一座小城,如果不是因为在往来官道的必经之地上,也许都不会为外人所知晓,当地的山货有些名声,许多来往行进的客商,会在这里买上一些酸枣、枸杞子之类,带到别地贩卖,但因为山货不够值钱的缘故,他们贩卖的数量往往都不大。
叶信芳也不知那些隐身的暗卫月奴是如何安排的,虽然是外出公干,但着急的到底只有皇帝一人,连日奔波,还不觉得疲累道极致,但是能歇一歇也是好的。
“几位客官,今日正是七夕,每年这个时候,泗水城里都很是热闹,几位可要出去逛一逛?”
客栈小二笑眯眯的推荐道。
四人正好也没有吃晚饭,叶信芳便笑着问道:“说起你们当地的美食,可有什么推荐?”
店小二看了他一眼,开口说道:“若说我们这里的吃食,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听着这店小二噼里啪啦的报菜名,听得几人口齿生津,叶信芳几人纷纷意动。
最终几人按照小二的推荐,在夜色未降之时,往城东岳王庙那边走,止戈府附近的地方,尚武之风浓厚,泗水城除了有一座岳王庙,还有一座关帝庙,两座武神庙在泗水城的两方遥遥相对,隐隐成对峙之势。
而四人之所以要到关帝庙来,是因为泗水城最出名的一条小吃街在这里,因是七夕的缘故,街道上格外的热闹,行人往来,摩肩接踵,将宽阔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
“哎哟。”
叶信芳忽然听到女子的叫喊声。
叶信芳低下头,只见一个带着白色帷帽的女子,似乎是因为推挤,而摔倒在地上,而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去扶她。
那女子就摔倒在自己的脚边,叶信芳本想伸手,到底还是忍住了,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不要多做牵扯,且此行本就凶险了,万一这是个圈套呢?
沈琅不过看了一眼,就谄笑着看向月奴,那模样活似在说“瞧我多听话”
一般。
月奴看了他一眼,压根不说话,而宋修之也没有上前扶她的意图,毕竟他还是个洁癖星人。
“几位公子,奴家不幸崴了脚,可否搀扶一下?”
女子声音若黄莺出谷,婉转动听。
他们都没有动,没想到那女子会主动开口,四人只是侧目看他,身形却纹丝不动,若不是因为前面似乎出了什么事,人流一动不动,四人早就远离这女子了。
叶信芳看着那女子,虽然带着白色帷帽,但身着一件式样奇怪的黑色披风,隐隐露出里面大红色的衣衫,外露的衣衫边角上布满了精致的绣纹,裙衫下露出的脚上穿了一双绣着繁复花纹的鞋子,上面还镶嵌了珍珠,古代很少有假珠子,因而单单是这双鞋子,便价值不菲。
“这似乎是大户人家的姑娘。”
叶信芳低声对宋修之说道,看她衣着,像是出身富豪之家,而身边却没有一个丫鬟仆从,这倒是奇怪了。
宋修之看着叶信芳,忍不住扶额叹息,道:“那是花娘啊,她身上穿的皂褙子,就是那件黑色的披风,那是我朝对于娼妓之流着装的规定。”
叶信芳倒是没有注意这一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遮得严严实实的女子,竟然是娼妓,心中暗道一句可惜,却不敢有丝毫的动作。
那女子也不求助他人,一直对着四人请求,宋修之小孩脸,沈琅在月奴的压制下是一副乖巧的模样,而月奴则是横眉冷对,那花娘看来看去,最后似乎将重点落在了看起来最好说话的叶信芳身上。
“公子,此处往回走数百米便有一家医馆,奴不求别的,只希望您能扶我去医馆,如此可否应允?”
那花娘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奴家愿意拿出酬劳的!”
末世降临,人间成为炼狱,重生归来的顾杀,在第一天就提起了屠刀,从杀圣母婊开始,踏上了一条猩红的道路,让黑暗都动荡恐惧!记住,在末世,不需要情感,不需要歌颂与赞美,不需要希望,只需要,活下去!我叫顾杀,杀戮的杀,也是无人生还的杀!...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