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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办好事也有后悔的(第3页)

你这店,我们不住了。”

那店家当即面色一红,可还是连忙喊道:“各位老爷,都是小人的错。

不过,小人还有自住的三间大院,招待各位老爷,也是住的。”

王六也是找客栈遛的烦了,闻言就跟李民说道:“主人。

今天会举,天下念书的都来京都,咱们来的晚了,若是不住役馆,想来是找不到空闲的客栈了。

难得这店家殷勤,不如就住他这里,也好早点歇歇脚。”

李民见不是驱赶别人,也不想再多事,也就应了。

可没想到,李民住下来之后,等那个晕倒的书生醒来,吃饱饭,有了精神之后过来谢恩。

李民却就傻了眼。

秦桧。

我救的人竟然是秦桧。

他妈的,我当时怎么没踹上两脚呢?

李民头一次为做好事而后悔。

不过,李民也微微有些奇怪:这岳飞传里的头号反角,怎么跑蔡京、高俅这年月来了,这不是水浒时代么?

可随即,李民就明白了,自己是看闲书以及接连碰到水浒人物,而至于进入了一个误区。

历史哪管你什么《水浒》《岳飞》那靖康耻,可不正是秦桧岳飞出头的年代。

水浒中没提得人物,不代表这人就不存在,历史依然在按照年月,一步步的走着。

该出场的人,一个也跑不了。

自己来到的宋代,而不是水浒那本书的虚幻世界。

水浒和岳飞,都是从事实中收集了众多的故事,汇集而成的。

虽然多有其事,可却也多了许多作者的修缮,许多细节,却是当不得真的。

李民想明了这一点,当即决定,无论如何,先把这秦桧杀了。

如此,也就双保险了。

到时候,就算自己没成功,依然还有了靖康耻,也不至于让岳飞未竟全功。

只是,李民刚刚救的秦桧,没有好名目,冒然杀了对李民地名声,却是不小影响,尤其这里已经不是郊外了,而是城里,冒然杀人,更是自找麻烦。

故此,李民决定好好的和秦桧聊一聊。

寻找一个合理杀他的借口,或者把他忽悠晕了。

骗到城外,悄悄的杀了。

一了百了。

--------

服了。

我算服了。

连秦桧这么和水浒不挨边的都能猜出来,不愧是和我这本书有共鸣的书友啊。

没得说,愿赌服输,下礼拜我保证每天三更。

不过,我各位的老书友,想来也都知道,我这个人,从来没有留什么存稿的习惯,向来都是按着大纲一章章写的。

请各位书友,到时看我卖力的份上,多给些推荐,多帮着宣传宣传。

谢谢了。

不多说了,接着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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