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迪莉娅却并没有感到意外,而是细致的解释了一句。
“可以,就在本地找几家,到时候我看看。”
如果一身纯手工定制的高档西装,只要几百刀的话,徐谨言觉得自己还是能承受的起的。
就像迪莉娅说的,自己以后说不定还真的会出席一些需要这些衣服装门面的场合。
临时抱佛脚去买,还不如提前做好。
“好的,先生。
还有就是,家里太过冷清了。
不考虑养几只猫或者狗吗?”
迪莉娅点点头,表示收到后,又换了个话题。
听到迪莉娅的话,徐谨言想起,在米国,几乎家家户户都养宠物。
当然,还是养狗的居多。
养猫的不是没有,而更多的都是在公寓或者女主人爱养猫。
徐谨言平日里上学的路上,就能经常见到牵着狗在遛的人。
从早到晚,什么时间段都能遇到。
可见米国人是有多爱养狗。
包括那天去邻居杰弗里家做客的时候。
客厅就卧着一条拉布拉多,当然,因为太过乖巧,而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小时候,徐谨言也很喜欢小动物来着,可是母亲却对动物的毛过敏,所以一直没有机会。
若不是迪莉娅提醒,他还真没想到现在这个大房子已经是自己的了,别说养一只狗了。
哪怕是养十条狗,也绝对没问题。
不过养那么多狗,肯定是没必要的,而且光给他们清理粪便和洗澡,就够麻烦的了。
“你有什么建议吗?”
想到这里,徐谨言觉得迪莉娅的意见非常的好,别的不说,养条狗看门,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在自己做决定之前,倒是挺想听听这位专业管家的建议。
“如果先生没有特别的偏爱的话,拉布拉多和金毛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猫的话,布偶肯定是一个不会错的选择。”
果然,迪莉娅给出的意见,也是徐谨言在路上见过最多的品种。
拉布拉多和金毛,都属于大型犬,听话、亲和、勇敢、顾家。
不但是米国人最喜爱的犬种,即便是整个西方和东方,也特别的受欢迎。
为什么不说边牧和二哈?
这个嘛。
。
。
懂的都懂。
至于布偶,这就更不用解释了,全世界的人类都是颜值党,有几个除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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