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洪梅带着许松来到办公室后,就安排助理去拿合同。
为了彻底拿下许松,她是一刻也不想等了。
不一会,助理小余拿了一份合同过来。
朱洪梅连忙将合同递给了许松。
许松知道这都是公司制式合同,大部分内容都大差不差。
他唯一关心的就是作品版权、分成以及违约金这几点。
五分钟左右,许松就看完了。
不得不说,公司这次给出的合同待遇真的让他有点意外。
没吃过猪肉,总归见过猪跑。
许松真的没想到,合同上的作品版权,这次公司居然全部让给了他,公司只拥有作品版权的优先使用权。
也就是说,他以后哪怕离开了公司,他曾经的作品也都是属于他个人的。
光这一点,许松就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还有就是作品分成这一块,公司七,他三。
这一点倒没什么例外,都是市场常规比例。
大部分的金牌作曲人都是这样,许松觉得也还行。
最后就是个人违约金了,许松以前在艺人部的时候,底薪是一万,违约金是一百万。
而这次底薪变成了十万,违约金也自然变成了一千万。
水涨船高嘛,很合理!
至于董事长和朱洪梅之前说的那一条附加条件,在许松看来,完成起来那不是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