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八十三阶,宁信,第九名!
七百八十一阶,万剑一,第十名!
在月上梢头的时候,两者一前一后,悍然冲进了前十!
“宁兄......”
万剑一用力咽下喉咙口那股逆流而上的鲜血,喘气如雷,满头大汗的看着前方那道黑发飘扬的背影,心中满是倔强的执拗。
这道背影明明离他并不算远,两人之间明明只差三阶,这三阶的距离,甚至令他有一种错觉,他只需要轻轻的伸一伸手,就能够牢牢抓住这道背影。
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就是这短短的三阶距离,此刻在万剑一看来,却像在两人之间横绝着一道天堑般,不管他如何手段用尽,也无法再接近这道背影丝毫!
!
威压如山海般朝他涌来,万剑一额头不断冒出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浑身剑骨都似要被压碎了般剧烈作响,就连他手里那把破魔重剑,都开始发出一阵阵哀鸣。
这股威压太强了,越往上越是逐倍增长,哪怕此刻仅仅只是多踏上一步,但就是这一步,那陡然加重的威压,却是比之前所有台阶上的威压总和,都要来得更加深重!
万剑一明白,他坚持不住了,浑身上下毛孔里不断有血液溢出,将他包裹在黑袍里面的身体,染得一片血色。
他手中那柄破魔剑发出的轻鸣,他知晓是什么意思。
那是......在叫他放弃。
“宁兄,可是就此放弃,我万某......不甘啊!”
万剑一双眼赤红,死死的盯着宁信的背影,眼里的不甘几乎凝为实质。
为了这次的大比,确切的说,是为了这次和宁信的对决,他已经准备了太久太久,整整三个月时间,他每天都呆在一处暗无天日的石洞里,参悟剑心,磨砺剑道。
他所为的,就是能在大比上,和宁信一争高下。
但是现在,别说一争高下了,他在后面连宁信的衣角都不曾摸到......
“不!
我绝不认输!
绝不!
!”
万剑一眼里闪过一抹疯狂,狠狠一咬舌尖,一股本命精血从他嘴里喷出,宛若火焰般,洒在不断哀鸣的破魔剑上。
吼!
刹那间,破魔重剑红光大作,一道锋锐嘹亮的剑鸣响彻整个石梯。
下一刻,本来已经寸步难移的万剑一,苍白的脸上快速涌起一抹酡红,硬生生再度抬起脚步,朝着宁信追去。
本命精血是根,万剑一以燃烧本命精血作为代价,去换取短暂暴涨的力量,无疑是在消耗他的根基和他的生命。
但,为了和宁信一争高下,万剑一已然疯魔。
“愚蠢。”
宁信回头看了万剑一一眼,冷冷吐出两个字。
灵气消耗了,还能迅速吸收回来,但本命精血却是用一点少一点,需要身体经过漫长时间去休养,才有可能恢复一丝。
这场大比说到底只是一场比赛,为了一场比赛去牺牲影响修行的本命精血,不值。
宁信摇了摇头,继续往前,一身达到‘无垢’状态的灵气,疯狂运转!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看看孩子的预收吧一个倒霉蛋决定在网游文养老文案见最下嘉慈平平无奇女装三坑种草姬,天天姐姐妹妹挂在嘴边,但最想做的事却是给每个流浪在外的野生帅哥一个温暖港湾。所谓闷到极致就是骚,说的就是他这样...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