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婵呼出一口气,望着空中皎洁的明月,将在她身后自我感动的钟峰当成背景墙,一个字都没往耳朵里进。
钟峰从以前就有这个毛病,说起话来又絮叨又拖拉,全然不管听者的感受,只顾自我抒发。
还有一点就是,老喜欢给萝婵送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特别是钟峰自己写的诗词,萝婵不知道烧过多少封。
情诗是成本最低的信物,一张纸,一支笔,大笔一甩,就是一篇拙作。
想用这张量产一般的薄纸来换取女儿家的芳心?
萝婵只想告诉他,你想的有点多。
据她所知,钟峰诗瘾上来,一天少说写个七八首……
在普通闺阁少女那儿,情诗或许还行得通,至少原著里的萝婵确实挺喜欢,还都收藏在了盒子里。
萝婵穿过来的时候钟峰还没来,她原本以为换了个芯子,这个傻表哥不会对她产生什么心思。
谁想到,也许是女主光环太强烈,或者钟峰只是看好了这幅皮囊,他还是按照原著般迷上了萝婵。
萝婵回过神时,钟峰不知何时已经走了,双梅左手拿着钟峰的那几页信,右手提着钟峰给她的一个小包袱。
“里面装了什么?”
双梅打开包袱,露出两个硕大的桃子。
萝婵摸了摸肚子,今晚是不能再吃了,便道:“桃子冰水里,明日再吃吧。”
钟峰跟原著里还是有些不同的,至少他在原著里从来没给“萝婵”
送过吃的。
他通常会送的东西是:情诗,花朵,柳叶,剪纸。
钟峰刚开始确实是这么做的,只不过每次都不见萝婵的笑脸,便道:“表哥送的这些小东西,表妹可是不喜欢?”
萝婵眨着大眼睛,面无表情道:“不喜欢。”
钟峰一噎,一副受伤的模样道:“可是表哥现在身无分文,也无法给表妹买更好的东西了……”
萝婵不为所动道:“有肉吗?”
她最近长身体,觉得油水不太够。
钟峰:“……嗯?”
他愣了愣道:“表妹,你说什么?表哥可能听错了。”
萝婵指着自己的樱桃小口道:“肉,吃的,我喜欢吃的。”
潜台词就是,别老整些没有用的,她实在欣赏不了含蓄的情诗,脸红心跳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