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成功的血奴。
也只能是他一个人的。
明昕看着药锅里的魔药,随意往里又放了一味药草,原本成功的魔药立刻萎缩干涸,呈现出失败的模样。
一旁的巫师看了眼他失败的魔药,眼底透出一丝不屑。
这种巫师,有什么值得那个吸血鬼在意的?
忽然,魔药室外传来一道冷漠的声音:“所有巫师都出来!”
“我们要招一个巫师或是吸血鬼,以整理宫殿图书馆的书籍。”
那是个吸血鬼男爵,双手矜持地搭在腹前,在这群地位低下的巫师面前,脑袋高高的昂起,是极为高傲的姿态。
他的话一出,巫师便立刻兴奋地嘈杂起来,在宫殿里整理书籍,那不是意味着,他们有机会能见到高等级的吸血鬼,甚至是被对方转化?
“肃静!”
男爵高声喝止了巫师的悄声细语,轻蔑道:“你们以为,这个工作,是随便谁都能做的吗?”
他冷冷道:“所有人,把手伸出来,图书馆的书籍是只有尊贵的王爵才能阅读的,就算是整理书籍的手,也必须美丽得不至于玷污那些高贵的书籍!”
其实,在来到魔药室之前,男爵便已不抱什么希望了。
众所皆知,这群巫师,都是些长相丑陋的歪瓜裂枣,否则,也不至于生活在血族领地,还能保持人类的身份而不被吸血鬼吸食血液,那些血族,有一个算一个,都对美丽有着致命的向往,而对于这些丑陋的人类,哪怕是饥渴得快要死去,恐怕也不会下嘴。
然而,男爵的目光,却忽然顿住了。
在一排或粗短或干裂丑陋的手之间,竟是冒出了一双白皙的、美丽的手。
男爵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站到了对方面前,就连严酷的、冰冷的声音都不自觉软了下来,“你的手……真漂亮。”
周围的巫师都看了过来,眼底的嫉妒在看到明昕露出的手时几乎变成了实质。
男爵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那个巫师的手。
那手五指纤细修长,指甲盖犹如花瓣般覆于其上,指尖泛着粉,是只有高明的画师,才能描绘出的美色。
手的主人甚至没有躲避,男爵便在触及那双手前,止住了自己的动作。
他看着自己的手,第一次皱起了眉头。
“你叫什么名字?”
巫师抬头看着他,没有说话。
一旁的人不无恶意地说道:“尊贵的男爵殿下就不要问他这么为难的问题了,他好像是个哑巴。”
他以为男爵会因此嫌弃这个巫师。
没想到,男爵眼中竟是透出一丝怜惜来。
“下半夜,”
他说,“你收拾好东西,就跟我到宫殿里去,我会在这里等你。”
面前的巫师点了点头。
等到下半夜,男爵如期过来了,明昕却慢了一步,才从魔药室中走出。
男爵本欲斥责,可一看到小巫师拎着行李的手,就不自觉收住了训斥声。
忽然,他闻到了一股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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