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鱼无骨,口感如干嚼菌菇,是鲜甜的味道,的确颇为新奇好吃。
“这瓷鱼鱼生就是要配烧花红。”
隔壁传来一声赞叹,一群年轻的声音嚷嚷起来。
雅间两侧有屏风和珠帘遮挡,勉强能看见隔壁的影子。
奚茴听这声音耳熟,掀开珠帘瞧了一眼,果然看见了不久前于客栈楼下玩儿小虫子的一行人。
。
那死了常胜将军的少年显然心情尚未平复,便是吃鱼生也没怎么高兴,只端起烧花红连饮几口,恨恨道:“那女人踩死了我的常胜将军!”
“林少爷,你也别气了,便当自己怜香惜玉不与那姑娘一般见识就是。”
“不过你这脑袋还得敷一敷,否则这般模样回到晏城,咱们还不得被王爷罚一顿板子。”
林霄现在想起来就是后悔,怎么说也要那女子把银子赔来才是,可他又实在没与女人说过几句话,偏生那姑娘长得还挺好看,他更提不出要求来了。
这也怨不得他。
林霄为晋岚王独子,自幼在王爷跟前长大,而王府里连庖厨的都全是男子。
晋岚王看管得严,林霄没与女子接触过,后来与这些狐朋狗友出来闲玩,便是碰到女人也说不出话来,总觉得不好意思。
在外,这些人都叫他林少爷,待回到晏城,人人都认得他了,他便要做回世子爷。
奚茴听了会儿觉得他们谈话无趣,倒是烧花红引起了她的兴趣。
长这么大,奚茴还从未喝过酒。
之前一直与谢灵峙等人住在一处,那几个人吃得比和尚还素,奚茴没机会碰,如今离了行云州,她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何不要一壶尝尝?
“哥哥。”
奚茴转身,对云之墨笑了笑,话还没说出口云之墨便知道她要什么。
方才进来的三个侍女中便有一人捧了一壶烧花红,这也是潼州当地的名酒,云之墨既能入这间雅座,酒楼自是该有的都要一应备齐。
见云之墨将那壶酒从餐盘架子上取下放在鱼生瓷盘旁边,奚茴便凑过去坐在他身旁,胳膊挨着胳膊,捧起酒壶嗅了嗅。
烧花红的味道闻起来温和,似牡丹香味儿,喝起来劲儿却很大,奚茴尝一口辣得舌尖痛,再吃鱼生尝到鱼肉味更甜了,便又饮了一口。
不过浅浅三杯下肚,从未喝过酒的人脸上便泛起了驼红,从眼尾一路染上了耳根,奚茴连握着筷子的那双手指骨节处都是薄粉色。
烧花红的酒香味儿飘出雅间,云之墨默不作声地看着她于圆凳子上晃,少女睁圆了眼瞪着手中的酒杯,自以为是嘀咕,声音却比往常说话还要大一些。
“好辣啊……”
说完,奚茴咬着舌尖,再委屈地看向云之墨,口齿不清道:“舌头疼。”
云之墨见她整个人如树上熟透了的水蜜桃,从里到外都泛着一层红,舌尖仿佛能滴血似的被门牙咬着,可怜兮兮地朝他撒娇,眼神逐渐变得深了。
云之墨掐着奚茴的脸,将她拉近自己:“过来,我替你瞧瞧。”
奚茴整个人处于混沌状态,看云之墨也不太清楚了,一旦凑近,云之墨在她眼里便变成了两个重叠的影子,左右皆模糊,她一时不知要看向哪一边。
“哥哥你别晃头。”
奚茴双手捧住了云之墨的脸,她以为是他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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