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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二人身着月白对襟练功服,面蒙红领巾出现在小混混面前时,那场景犹如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激动兴奋,平时学的拳法套路全忘了,三七不知道得不得二十一了,也顾不上唐老爷子了。
逮着一个打一个,想起什么用什么,来几式虎鹤双形,再来几招罗汉拳,甚至还夹杂两句“豁——哟根!”
,“宰宰不罗——根!”
。
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闹事?
一通乱打下来,我累得够呛,上气不接下气,倒还真把几个小混混整得东倒西歪,抱头鼠窜。
人跑光了,我才想起唐老爷子。
一看他,气定神闲,悠然自在,哪像打过架,根本就是刚喝过茶。
高手果然不简单,佩服,佩服!
我屁颠屁颠跑过去,准备和唐老爷子击掌以示庆贺,只听一句,“看这里。”
哟,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来的苏涣淇手持照相机,冲我们傻乐。
再瞧唐老爷子,已经侧身扎马,大展双手来了个黄飞鸿师父的经典造型。
我也忙扯掉红领巾,高抬腿摆出李小龙最爱的金鸡独立,大拇指抵着皱起的鼻子做不屑一顾状。
“咔嚓”
一声,侠女义士的大获全胜被永远定格。
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曾视这张照片为我人生最得意之作。
我小小露了几手,轻而易举地彻底收服苏涣淇。
毫不夸张地说,我就是他的上帝,我的话就是他的圣经。
他要有什么事儿拿不定主意,只要张口问,我的话他准听。
比如因为高人一等,体育老师有心栽培,足球篮球任他选。
嗨,这样什么好为难的,当然选篮球啦!
中学校园里,篮球场边的女生永远比足球场边的多。
他一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篮球。
你说这么个听话的兄弟,我是不是得对他好一点,是不是他有求于我,我得尽力帮他。
他看上了低年级的小妹妹,我是不是应该推波助澜一把。
那时,我正疯狂迷恋台湾言情小说,各种女主我都爱,尤爱出一口成章,出二口吐血的德才貌兼备的羸弱女主。
自然就想到要帮他给小学妹写一封情意绵绵,又极富文采的情书。
花了三个晚上,不知道死掉多少脑细胞,还要防着不爱敲门的我妈随时的偷袭行为,我终于完成一封自认为惊世骇俗,天下第一有文采的情书。
谁知我还没把情书递到豆芽苏手里,小学妹就和隔壁班的一男生出双入对了。
豆芽苏倒好,愁眉苦脸了两天,又乐呵呵地跑去球场,说他最爱的还是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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