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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慢慢远去的车撵,心不在焉的喃喃重复,“哦,二人日日翻云覆雨。”
岂料,我话音未断,周遭诸妖魔皆扭头看向扑哧君衣襟里露出脑袋的我,目光无不诧异,扑哧君强扯了笑颜对众妖道“我这兔子精喜好看春宫图,刚学说话,刚学说话……”
众妖方才黑了脸转回去。
远处,渐渐远去的车撵蓦的一止,撵上有人回头。
扑哧君闪电般随众人低下头。
那人目光缓缓扫过众妖魔,幸而唯独漏看了我们这一角。
片刻后,他收回目光,突然绽出一笑,笑得令人毛骨悚然。
车轴再次滚动,车撵远去
扑哧君揣着我,后面跟着赖头魇兽,赶着投胎般急急奔出冥界,过了忘川河才停下喘息。
我从他衣襟里跳出来,化回原身,之间扑哧君额上竟是一片汗湿。
“美人,你一个‘翻云覆雨’险些将我们害死了。”
扑哧君坐在地上呼扇着衣襟扇汗。
我怔了怔,“那不是你说的吗?”
扑哧君抖了抖眉,“我说的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个是双修,一个是弄权,差的远了。
钱要省,字不好乱省。”
我终于戒了治标不治本的糖,却染上了另一个瘾头。
自那日再见凤凰之后,我便常常趁小鱼仙倌忙碌时支开离珠独自去幽冥界,每次都变化成兔子的模样,用那对耳朵上的妖气掩盖身上的仙气,出入彼岸倒是从未被识破过。
后来我大了胆子,潜入他住的府邸,来来往往许多次,亦是没有被小鬼擒拿过。
想来没有人会在意一只小小的兔子精。
虽然我去的频繁,但能见到他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即便见到了,他也总是被诸多魔头前呼后拥着,我怕行迹败露,不敢上前,只能远远的望着,哪怕只是这样远远的望着,哪怕只有一眼,也能让我像得了五千年的灵力一样窃喜。
我喜欢在他读公文的时候去,他与小鱼仙倌不同,不在入夜时读公文,而总是在已时翻文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