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根本没想,可她那么招惹自己,他就收不住了,也是食髓知味,要得狠了,她初次经历这种事,难免受不住。
冬麦无声地低着头,之后便被沈烈抱起。
那么结实的臂膀充满力道,抱着她就像抱着一片树叶,她被箍在他的臂膀和胸膛之间,这个姿势让她感觉到那胸膛上的力道,硬实,但是那种硬实又和墙壁之类的不一样。
她又想起昨晚,恍然,想着,这就是那种力量的来源吧。
“昨晚是不是累坏了?”
沈烈低头,温声问。
“有一点点吧,也还好……”
大白天的他竟然这么问,她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昨晚和他说再一次的时候,是想着生孩子,也是无知无畏,现在想透了这件事,后知后觉,知道羞了。
沈烈低头看着她,她抿着唇时,略带着潮湿的睫毛轻轻垂着,看着无辜又乖巧,让人忍不住想疼惜她,而她此时的不便,是因为自己的索求造成的,这难免更让男人欲罢不能地想宠她。
怎么宠都不够。
沈烈摸了摸她的脑袋:“再躺下歇一会,吃了饭,我们就去医院。”
想到去医院,冬麦心里有了期待,原本乱七八糟的心思也没了,忙点头。
沈烈便笑了,之后去厨房拿吃的。
其实做饭倒是简单,有现成的熟食,上锅蒸一蒸,熬点稀粥就可以了。
高粱杆箅子上放了各样吃的还有三个切盘,沈烈很轻松地单只胳膊端上来,打开炕桌,往上面一放:“我厨艺不好,你将就着吃吧。”
冬麦倒是没什么好挑的,有现成吃的,哪还能挑。
于是漱了口,两个人就在炕边的小桌上吃饭。
昨晚累成那样,今天胃口自然好。
吃得差不多八分饱,冬麦便不吃了,准备下炕:“我们现在就去陵城吧,我着急这事。”
沈烈忙伸手扶她,扶着她坐在炕边,然后低头拿来鞋子,帮她穿。
冬麦的两条腿垂在炕边,看这个男人半蹲在地上给自己穿鞋。
他头发现在已经长一些了,从冬麦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他短发在额前微微垂下,遮住了高高的鼻子。
他的鼻子特别挺,像山,冬麦下意识觉得,如果碰上去肯定咯人。
冬麦忍不住又想起昨晚,昨晚自己感受到的,属于男人的,真正男人的东西。
林荣棠没有,他有,会让女人疼得死去活来,但也能让女人喜欢得要死要活。
还能让女人生孩子。
冬麦想得兴奋,甚至轻轻握住了拳头,她想,如果医院检查自己没问题,那自己是不是就能和他生孩子了?
沈烈抬头,就看到她脸颊上浮现出那抹晕红。
这样很好看,就好像春天初初绽放的桃花,桃花瓣粉滟滟,却又质地轻薄剔透,薄软地贴在幼滑的肌肤上,能透出肌肤上的白润,也因为肌肤的白润,那抹粉艳更显娇媚。
冬麦感觉到沈烈的目光,觉得他的目光像是能看透自己的心思,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便扭过脸去。
“你的脚这么小,你看,和我手掌差不多。”
他将她的脚放在手中仔细地看,五根脚趾头白净匀称,指甲盖圆润润的,像小贝壳。
“那是你自己的太大了,一般女的都这样!”
冬麦的脚,比起其它姑娘媳妇,大小也就差不多,若说小,做鞋的时候鞋样子也就是略小一点点罢了。
“我哪知道一般女的什么样,我只知道你的。”
沈烈细心地帮她穿上袜子。
他的声音清哑,动作又是那么体贴,冬麦膝盖软,腿也酥。
帮冬麦穿好了袜子和鞋子后,他起身。
他个子很高,哪怕她在村里媳妇间已经算是高挑的,他依然比她高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