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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那身古装比所有古装电视剧里的华丽衣裙都漂亮一百倍,我妈说那是炼制的仙衣,普通人是不会拥有的。
我想,假如我因穿越而死,或者到了那边就给猛兽吃掉,这是我死前最开心的事。
女人是多么虚荣的动物呀,只要能美丽,死也不后悔。
难道,这是我的狐狸精血统使然?那照这样说,是女人就有当狐狸精的潜质。
第十章神笔六六(上)
两个多小时后……
“妈,我可不可以不用这个?”
我挥挥手中七姨送的宝贝、那支似乎永远蘸满了墨汁的红木狼毫,为难地道。
此时,之前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势早就没有了,我妈和七姨八姨累得坐在沙发上,一脸拿我没办法的神情。
也难怪我啊,下一脚我可能就进入连听也没听过的洪荒界了,犹豫几个小时,一直下不了决心很正常。
“你就磨蹭吧。”
我妈气得没法儿,“到天亮你再不走,我就把你扔过去!”
“我都要离开了,不知何年何月才回来,拜托别这么暴力,对我好点不行吗?”
我委屈着,却成功地令我妈心软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种可能,不由欣喜万分地问,“可是当初您们姐妹三人是怎么来到人界的呢?那个方法比较安全吧?”
看着我一脸期待,我妈等三人集体被我打败了,万般无奈地同时叹了口气,耷拉下脑袋。
半天后,八姨近乎哀怨地问我妈:“姐姐,你到底生的是一只小半妖,还是生了一只小乌龟?怎么遇事不管大小,她总是先躲了再说的。”
哈,我真本事,明明应该是依依惜别的感人场面,却要我闹得人人都想把我一脚踢飞。
我妈翻了翻白眼,压着火气对我说,“我早告诉过你了,人界和洪荒界不是随便就可以互相穿越的,否则天下还不乱了套?就好像人行道和快行车道,能随便跑来跑去吗?除非有代天者的命令。
而当初,是一位正神拼出性命,才能让我们三人带着你跑到人界,一躲这么多年。
他当时受了很重的伤,能不能活着还是未知数,现在你还让我想什么办法?”
“七姨的这个宝贝靠不靠谱呀?”
我嗫嚅着,哪想到七姨却听到了。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丫头!”
七姨骂道,“多少人觊觎我这宝贝,七姨我拼了命也没给,你居然还给我嫌弃。
你别看它样子不显眼,可却是神物,是天地最初的灵气所化,造物难得,只此一份,比人类的童话《神笔马良》中的笔还神,若运用得好,天神也不能奈你何,唉,至宝啊。
只要你集中精神想着想要的东西或者要去的地方,落笔就能成真。
不过你千万记着,画出来的东西毕竟是假的,有时效性,法力越高,维持的时间越长。
像你这种半点法力没有的,估计画出来的东西能维持几秒种就不错了。
所以你画完通往洪荒界的大门后,就立即给我跳过去。
不然以你的能力而言,若想再用这支神笔,起码得一个多月之后。
你要明白,只有你成为真正的九尾天狐,这神笔才能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不然它会拒绝出墨的。
这种有灵性的神物最讨厌了,只有主人比它强,它才真正为你所用,不然就算你拥有它,可以驱使它,它还是会常常闹别扭的!”
七姨长篇大论,叽叽歪歪,我听得头昏眼花。
《神笔马良》是很老的动画片了,在现今日漫泛滥的时代,我倒也看过。
难道,我七姨的笔真比马良的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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