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十二章 读你一生 4(第1页)

但是人家无聊。”

苏洵说:“我晚上去找你。”

就是简单的字面意思。

但毛毛回:“你要做什么?想以找我之名行不道德之事,不要啊!

不可以!

除非你轻点……”

苏老师差点一口血喷出来,他淡定道:“你想太多了。”

“唉。”

毛毛叹气,“及时行乐啊,哥哥。”

他们真正行乐那次是这样的,时间是一年半后,毛毛隐忍到极限,而苏洵是觉得订婚了,可以对她负责了。

然后,当夜。

“不要,不要……人家已经……”

红着脸的英俊男人真的停下来,他怕她不舒服,而身下的阿毛顿了一下,马上改口:“要要要!”

“…………”

苏洵心里有些暖洋洋的,他是孤儿,从小到大没有人那么在意过他,没有人关心他吃得好不好,没有人在意他开不开心,而跟她在一起,他是真的放松,也真的快乐。

他想他是爱她的,虽然她口无遮拦,虽然她常常出状况,虽然她动不动就对他动手动脚,可就是这样的她让他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真心实意。

番外四我把你藏在心里最深处

1、潘青青

周锦程打电话来时,我刚下课,我在一所大学教英文。

我去办公室把书本放下,跟同事们聊了会天,到楼下时周锦程的车刚好到。

我过去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

旁边的人一如既往的西装革履,成熟精干。

他朝我笑笑,发动了车子。

这个将近四十岁的男人,手段和修为已经成精。

十几年前我猜不透他的想法,现在则更是。

这次,是两个月没有见面了吧?不知道他这两个月在忙什么?我已经不再去猜测,我甚至觉得,他不来,我反而轻松很多。

我是他母亲那边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我十四岁的时候,双亲因意外事故去世,是他收养了我。

他当时也才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刚分配到单位,但论辈分我要叫他一声叔叔。

起初我的确叫他叔叔,这个唯一肯收养我的长辈。

直到我十五岁时来月经,他替我去买了卫生巾,教我怎么用那些东西。

我沾血的床单他拿去浸在了水里,搓洗干净。

从那时候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叫他叔叔。

我十六岁上高中。

考上的是市里排名第一的重点中学。

他带我去外面吃了饭庆祝,席间我跟他说,高中我打算住校。

我算是问他意见,如果他不同意,那么我就走读。

但他向来不会为这种事情浪费心思,抿了一口茶,点头说随你。

高中,我第一次住寝室,很新奇,也挺喜欢,而同班的那些新同学也都很积极开朗,我从那开始努力交了不少朋友。

我以前都是一个人,尤其是父母刚去世那几年,阴沉得没人愿意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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