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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周总让我送玫瑰(第2页)

原上那纯粹是视觉碾压的效果,江斜能红却有各种因素。

首先他长得帅,哪怕比不上原上,也绝对够得上校草级别;其次他有才华,淘汰赛上好几次唱的都是自己写的歌,水平还相当不错,更弹得一手好钢琴;再然后,最重要的,就是他的气质,实在是特别到让人过目难忘,印象深刻。

江斜皮肤很白,扎了双耳洞,还打眉环,两鬓修得精光,中间略长的黑发在脑后梳了个小辫。

这是身普通文艺小青年的装扮,可在他t恤宽大的衣领之下,却又偏偏自背部蔓延纹出一道内容玄奥的咒文。

这道咒文爬过颈部,末端一直延伸到他耳后短短的发丝里,咒文颜色与皮肤深浅的反差,使他无端多出了无尽的野性气息。

再加上江斜习惯性扬着下巴小公鸡一样骄傲的表情,相当能激起男人血液中的征服欲。

这样特殊的美人,就连原上都免不了想尝尝味道,更何况周展嚣那种未经沉淀的毛头小子?

这么一想,就连碗里的面都变得更好吃了些。

原上咔嚓咔嚓解决掉几颗水嫩清甜的小青菜,再喝一口汤,从眼睛到胃,整个人温暖得差点飘起来。

他放下碗,再抬头,就见江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来,就站在餐桌边,表情复杂地盯着自己。

这位美少年不光身姿绰约,近看皮肤还很白皙清透呢。

原上抽了张纸巾擦嘴,也不站起来,就这么斜斜靠在椅背上,挑眉问他:“怎么了?有事?”

江斜原本想要解答自己的疑惑,看到对方猫一样慵懒傲慢的姿态,却又忽然什么都问不出来了。

他抿了抿嘴,忽然转头就走,也不知道在生谁的气,反正就是很生气。

于达达这会儿也回过神来,赶忙跟上。

他看出了江斜的不高兴,以他的性格,平常肯定是要给原上搞点不痛快哄江斜开心的,今天却被一种野兽般精准的直觉驱使,什么屁都没敢放。

江斜本来就不爽,看他那么怂更加火大,回头瞪了一眼,发现跟原上一比这人丑得简直没法看,顿时气得肺都快炸了,恨不得一脚踢死他。

于达达莫名被踹了一脚:“???”

******

虽然之前表现出和原上不欢而散的样子,但吴晓越傍晚却还是打来电话,告诉原上不要忘记第二天中午的《万物之声》六强赛。

他声音冷冰冰的:“民族风的主题定了那么久,你到现在还没选好曲子,今天的彩排也不到场。

将老师说他不想管你了,让我转告你,六强赛伴奏和声全都是现场乐队,你要是不想开天窗,还剩十几个小时,自己去跟节目组沟通。”

原上正在核算原主留下的财物,闻言笑着说:“我知道了,我会想办法,你不用担心,好好准备明天的比赛。”

吴晓越顿时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才闷闷回答:“……神经病,谁担心你……”

一场选秀节目的淘汰赛原上还不至于严阵以待,原主的现场演唱水平确实很差劲,但那却并非是受限于身体。

相反,原上醒来不久就自己评测过,在没有从小接受系统训练的基础上,这具身体先天的音域就要比普通人宽得多。

原本有这样的天分,如果原主能在被选入《万物之声》后就潜心钻研唱功,现在一定也能小有番成就,奈何原主的学习能力实在是……到现在连声乐的基本要领都没能掌握。

加上他因为身体太过瘦削纤弱造成的气息不足,因为心理自卑造成的台风僵硬,林林总总……就这么拼凑成了一个不假唱修音就车祸现场的“花瓶歌手”

可原上自己不同,若要论起来,歌坛里四分之三的知名天王都只能算他的后辈。

父母又都是知名音乐家,家学渊源,以致他打记事起,就是吊着嗓子玩乐器长大的,功底和经验可想而知。

他热爱音乐,又有天赋,出道第一张专辑就极受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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