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7章 回家(第1页)

沈思远吃早饭的时候,叫了一辆顺风车。

沈思远之所以没昨晚提前叫车,是因为回老家的顺风车很多。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每天会有很多游客乘坐车辆,来往滨海和椰市,而沈思远的家,就在这两市中间。

吃过早饭,沈思远来到路边,不一会儿,一辆车就缓缓停在了他身边。

副驾驶座上坐着个人,于是沈思远拉开后车门坐了进去。

“2817的用户,到清水镇的?”

司机师傅回头询问道。

“对,没乘客了吧?现在就出吗?”

沈思远不太喜欢和陌生人一起坐在后面。

“就你们两个,现在就走。”

司机师傅道。

沈思远闻言,也没再询问,而是掏出手机,翻看起来。

不过车内并不安静,因为坐在副驾驶上的乘客很是健谈,不停地和司机说着话。

“滨海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滨海的消费水平太高了……”

“椰市有什么好去处……”

“可惜下午的飞机,只能下次再来云云。”

从他们的谈话中,沈思远也弄清楚,中年男人是来滨海旅游散心,准备去椰市乘坐飞机回去。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从滨海乘坐飞机飞回去,是因为滨海是旅游度假胜地,直达的机票很贵,所以很多游客会选择飞往椰市,从椰市中转,这样价格会便宜很多。

沈思远七点钟上的车,不到九点钟,就到了清水镇,这里离椰市还有一半的路程,剩下的那位乘客要十一点多才能到达椰市,正好中午可以在椰市吃个午饭。

其实从滨海出,可以走环海高,那样度会更快一些,可司机师傅很显然想要多带一个人,这才选择了走国道。

沈思远的家,并不在清水镇,而是在镇下面的小村庄。

从车上下来,沈思远并未急着回去,而是去药店买了几盒活血止痛膏,老妈是老师,因为长期举着胳膊写字,肩周炎比较严重。

除此之外,又买了条烟,这自然是给老爸沈建军准备的,他烟瘾虽然不大,但自己弄了个养鸡场,平日里人情往来,消耗还是颇大。

说起沈建军,也是个能人,开过饭店,弄过沙场、养过鱼、放过鸭,现在又弄了养鸡场。

别看沈思远在滨海当牲畜,但其实家里生活其实很不错。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亲戚、熟人热衷于给沈思远介绍对象,主要还是他家条件好。

买好东西,沈思远在街尾上了一辆三蹦子。

三蹦子走村穿巷,专门把镇上人送往各村,相当于民间出租车,不过不计里程,按人头收费,小孩免费,成年人五块钱一个人。

一路上晃晃悠悠,蹦蹦跳跳,二十来分钟,就到了沈思远他们村的村口。

沈思远他们村叫林家坡,村子不大,也就两百来户,不过村里现在剩下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和小孩,年轻人基本上全都外出打工去。

沈思远拎着东西,来到自家门口,就见院门大开,老妈黄慧娟,正在院子晒虾皮,这些虾皮,是用来做虾酱用的。

黄慧娟今年五十一,穿了件蓝色碎花v领连衣裙,还烫了个头,她皮肤很白,所以看起来很年轻,可以看出,年轻的时候绝对是个美人,只不过现在身材微微有些福,不过却显得更有气质。

“妈”

沈思远叫了她一声。

黄慧娟抬起头来,见到沈思远,自是一脸欣喜,立刻迎了上来。

“回来就回来,又买什么东西?吃早饭了没有?”

虽然电话里,两人怼来怼去,但是见面之后,却是母慈子孝,当然,这样的情况,也就仅限于刚见面,连一天时间都维持不到。

“吃过了,在街上给你买了几盒活血止痛膏,你上次不是说胳膊疼吗?好些了没有?”

“早就好了,等你的膏药,我还不疼死。”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八十年代之悍妻有点闲

八十年代之悍妻有点闲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

我在军营肝技能

我在军营肝技能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