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琦兰耸耸肩说道:“所以我和小霍说的时候强调了时效是‘现在’啊,我又没给他保证发布会结束他听了这个消息还会高兴。”
廖平:“……”
为什么突然有种陈姐很腹黑的感觉。
廖平疑惑道:“陈姐,你怎么知道余哥今天要回去?”
陈琦兰得意地晃了晃手机:“因为是我通知的小余今天他发布会的时间,让小余可以错开小霍回家啊。”
廖平:“……”
这绝对是亲经纪人,同情霍哥被卖了都不知道。
与此同时,收到陈琦兰消息的余笙从街角一家咖啡馆里拐了出来,直接就回了家。
打开门,果然家里空无一人,他松了口气,那天打了霍岭州后,他总觉得要是再见霍岭州双方心内肯定会有些不舒服,便想挑个霍岭州不在家的时间回来把自己剩下的东西再处理掉,这样他留在霍岭州身边最后的痕迹也能够抹掉了。
余笙先从自己的卧室开始整理,他的卧室摆设十分简单,除了必需的家具外,重要的物件和常穿的衣服他上次就带走了,剩下这些多半是穿不上的,他便和着床单被套打了包,打电话通知了小区附近一家慈善机构的义工过来带走,然后他又转战到了书房,看着占满了大半个书柜的小说,余笙开始犯愁起来,这些小说都是他带过来的,之前就被霍岭州吐槽过,他现在既然要清理痕迹,这些书肯定也是要带走的,他随意抽出一本翻动了两下,都是以前无聊时消磨时间看的快餐文学,现在看来不免觉得很幼稚,他懒得带回去,就直接打电话问了小区物业,从他们那里要来了收旧书旧报的人的电话。
在等收旧书旧报的人来之前,余笙又清理了自己的洗漱用品以及其他日常用具,所有东西收拾好后,他闲极无聊便随手翻起这些以前陪伴过他无数日夜的小说来。
余笙和其他男生不同,在其他男生看着武侠或者修仙升级小说时,余笙另辟蹊径的看起了霸道总裁小说,倒不是他有什么特殊癖好,而是以前他初中有个女同桌很喜欢这些小说,但家长又管得严,她只能拜托余笙放学后把小说带回家去,上学时再带来给她,余笙睡不着时就会把这些小说翻出来看,余笙对男女主的爱情火花没什么感觉,倒是觉得读起来不费脑还催眠,这些小说便成了他的睡前故事。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后,那个女生去了其他学校,那些小说便也留给了余笙,余笙本来打算当废纸卖掉,后来因为高中读书压力很大,偶然一次他翻出来一本霸道总裁小说看了后,竟然发现他持续了一个多星期的失眠被治好了,那之后他每逢考试前期或是压力大到睡不着时就会看一本催催眠。
然后这些书就一直陪伴他到了大学毕业,结婚后这些书顺其自然搬到了这里,霍岭州不止一次的吐槽过这些书光看书名都觉得辣眼睛,余笙懒得跟他解释,况且那时他为自己终于能找到一个碍霍岭州眼的事而感觉很开心,这些书便一直保留了下来,但后来签在章勇手下,章勇怕他哪天包里不小心掉出一本《霸道总裁的小娇妻》,便禁止了他带着这种书到处跑,他这个习惯也因此被强行戒除了。
余笙翻着小说还生出了几分唏嘘之感,这些小说跟他的青春有关,虽然和别人所谓的有关有点不一样,但也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回忆之一,可后来为了工作,依然说扔开就扔开了,可见没有什么事或是人是忘不了的,只要逼着自己去遗忘,总有把往事从自己生活中抹去的那天。
余笙跳着页码翻动,翻到最后一页时,他刚想放下小说,随意扫了一眼后他的手突然停住了,眼睛也瞪得滚圆,在小说最后一页的空白页上有几行黑色的字,一看字迹就是霍岭州的。
霍岭州居然写读后感了?余笙有些不敢相信地又确认了一遍字迹,确认字迹就是霍岭州的后,他心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也满肚子疑惑,当年霍岭州不是嫌弃这些小说辣眼睛吗,怎么居然还写读后感了?为了吐槽冒着眼瞎的风险看到最后也是很不容易了。
余笙又仔细看向读后感,上面写道:男主是不是脑子有病,有钱长得帅,还有那么多妹子追,怎么就看上这个总喜欢和他对着干的脑残女主?不像我,找了一个颜值高做饭还好吃的老婆,不过阿笙他也爱跟我对着干,所以按照小说逻辑来说他也喜欢我?
“神经病!”
余读后感都这么自恋,余笙“啪”
地合上书就把它扔到了一边。
但好奇心又像个不安分的虫子,搅得余笙忍不住又伸手拿起了另一本小说,他翻到了最后一页,果然上面也有“霍氏读后感”
,入眼第一句就是:我觉得我错了,阿笙他根本不喜欢我,按这本小说的逻辑,女主通常会对初恋恋恋不忘,婚后还要继续纠缠暗通款曲,我今天下午发现家里的电脑昨天有观看过秋申导的《金色年华》的网页浏览痕迹,昨天是阿笙在使用电脑,我就说昨天问他在干嘛,他一副遮遮掩掩的样子,看样子一定是他又在想念秋申了,果然小说是源于生活的!
阿笙他还是喜欢着秋申ヽ(`Д′)·︵┻━┻┻━┻
余笙看着最后他画的那个小人掀桌的表情,心内觉得好笑,他又回忆了一下霍岭州说的事,这才想起来,那次是因为之前霍岭州问他看过《金色年华》没有,他刚想说还没,霍岭州又接了一句说这是年度华语十佳电影之一,他每年都会搜集这些好影片来学习镜头艺术和表演,那时余笙正因为演了一部烂片演技饱受嘲笑,他不愿被霍岭州看扁觉得他不学无术,就回复说看了,见霍岭州要拉着他讨论观后感,他找借口躲了,晚上便偷偷在书房刷了一遍《金色年华》,他没想到这件事在霍岭州看来竟然是另一回事。
反正现在都没有再解释的必要了,余笙叹了口气又放下这本翻起其他书,这次他找了好几本才找到了霍岭州留下读后感的小说,他索性把有读后感的小说都翻出来,对着日期把每一次的读后感排出序,然后按顺序看了起来。
第24章
余笙找到接着第二本读后感的小说,上面龙飞凤舞地写道:用恶作剧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操作?为什么我小时候恶作剧的结果是被爷爷打了一顿,工作后恶作剧被陈姐骂了三个小时,如果这个能用打情骂俏来解释,那为什么对阿笙恶作剧以后他反而不理我了两天?难道是我的恶作剧姿势不对?
回想起某段时间反复被各种恶作剧过的余笙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制杖!”
余笙又翻开第四本,上面用同样潦草的字迹写道:看了这么多本还是这本最有用,看得出作者是以实际经验在写,操作起来也方便有效,昨天晚饭后我和阿笙去超市,有个熊孩子横冲直撞差点把阿笙推了一个跟头,当时我就想起了这本书里的一句话,说完后果然周围路人包括熊孩子和他的家长都被震住了,阿笙第一次不是为了应付媒体主动拉着我的手就离开了超市,离开的一路上都低着头,大概是感动到害羞了吧!
这本书的名字我记下了,以后有时间再看一遍。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宋铮睁开眼睛,看到周围陌生的一切,以及一个四岁大,管他叫爹的小姑娘时,他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发生巨大的转变。...
清宫答应最新章节列小说清宫答应尤妮丝著清宫答应全文阅读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管吃管住还有专人伺候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没有一丈红也没有嚣张的宠妃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可以享受年薪三十两的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