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指着右下角一个点,“这是你那丈人的坟地,你预备从哪条路过去?”
大胡子这才不得不佩服起苏锦的脑子,他刚刚想到的主意,他却早已准备妥当了。
大胡子用桌上的毛笔在绸布做的地图上画出了一条路,苏锦这才赞赏的点了点头,“跟我想的一样,这里山矮人少,很难玩出什么花样,那我就在这几个地方布置人手。”
苏锦说着从大胡子手里接过毛笔,在上面画出了几个圈,跟大胡子一个个说着如何布置。
待到一切准备妥当,大胡子本想快些离开,苏锦却道,“难得一见,我们今日该当好好喝一场。”
连绯衣也拍手称快道,“好几年没人一起痛快喝酒了。”
大胡子闻言想到了她在万广王墓中的那些日日夜夜,也禁不住一阵心疼,道,“好,那就舍命陪君子,今日就不醉不归。”
喝道最後苏锦和连绯衣两个人均已是酩酊大醉,苏锦还好些,记得让人给连绯衣安排了客房,连绯衣却是又哭又笑完全成了泼妇一个,非要修竹和白玉两个小帅哥将她扶回去,一会儿让大胡子给她捶背,一会儿让苏锦给她弹琴,折腾到最後大胡子出了一身汗才肯老实睡去。
婉言谢绝了凤歌送回家的请求,大胡子一路骑着枣红马慢悠悠回了家。
在外面就看到窗边的灯光,走进屋一看,香姐还披着衣服在灯下缝衣服,看到大胡子便抬起头一笑,“你回来了?”
不知怎地,这样的情形让大胡子的鼻子有些微微发酸。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内室,坐在床边就将香姐抱在了怀里。
114、苏锦
凤歌与他们客套了两句便告辞离开了。
待他离开之後,连绯衣便一副老鸨样笑眯眯的跟让两位小倌坐下,又让他们合奏一曲奏的比较好的曲子,两个人似乎很有默契,略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便演奏起了一首《高山流水》。
大胡子在一旁并没有插话,只是自顾自的小酌。
实际上他们演奏的虽然不错,但是比起苏锦来还是差了太多,连绯衣却从头到尾性质高昂,待他们演奏完了以後是赞誉有加,又一一问起他们的名字,俨然一副经常出入烟花之地的模样,把大胡子看得後槽牙直酸。
这两个小倌中,身穿青衣持箫的名叫修竹,身穿白衣抚琴的名叫白玉,连绯衣听他们介绍以後便抚掌赞叹,“好名字。”
这演奏完了就该喝酒吃饭了,两位小倌本来是预备按照平常的样子一个人伺候一个的,可是大胡子从头到尾既没有说话又没有听曲,两个人有点犯了难。
其实卿人馆这里寻常还是以那些喜好男色的大家公子为主,偶尔也不乏像是连绯衣这样有钱的女主子,但是大胡子通身上下的气派又不像是连绯衣的跟班,反倒是连绯衣除了一袭红衣以外,头上的钗环很少,不太像是往常来的那些有钱的女子。
那修竹想了一下,最後还是上前向大胡子问道,“大爷,可需要小的服侍?”
大胡子头也没抬,只道,“我这里不需要,你们去伺候那位大姐吧。”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筷子嗖的一下从连绯衣的手里飞出来,大胡子脑袋稍稍一偏,那筷子“叮”
的一声刺破了竹亭四面垂下来的纱帘,最後竟然插进了後面的一株垂柳里。
别说胆子稍小的白玉,就连修竹都吓了一跳。
“小混蛋,你说谁是大姐呢!”
连绯衣彪悍的骂道,随即又温柔的对着两个小倌说,“别理他,都过来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是一头大汗,这女子真是太吓人了。
两个小倌在连绯衣的指挥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伺候起来。
只见他们一个儿倒酒一个儿夹菜,边伺候还边与连绯衣聊天。
从菜的来历到酒的品种再到这些东西对於容颜的功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感觉十分体贴且毫无孟浪之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来这里,看连绯衣的样子倒是享受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