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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李放无奈的叹了口气,“后人对秦周多有误解,却也解释不清了。”

“那你对断袖怎么看,听说在当时是很流行的一种风气?”

崔姀凑近了问他,李放面色尴尬,躲避着她的视线,“并不然,当时宗门子弟多喜爱结伴出游,因此多被人误解,并不崇尚断袖,民间还是以娶妻生子为重。”

“那……你长得这么俊俏,有没有人来找你啊?”

崔姀坏坏的调戏他,李放红着脸退后,“不曾。”

这时有服装发型师过来找他试装,崔姀就暂时放了他一马,她还挺喜欢看他脸红的样子的(﹃)。

李放被推进了试衣间,他机械的穿脱身上的衣服,看着站在落地镜面前的男人,陌生的连自己都认不出来。

公主是真的忘记了过去,她也许不会知道,秦周的世家子弟从来不屑与平民出身的人交往,玉落的世家嫡系从来只是内部联姻或者与皇室联姻,后来皇帝为了削弱四大世家的地位,勉力提拔他们这样的人为官。

可是出身是改变不了的,武官与武官交好,世家与世家结亲,就他知道的排名第一的大家族魏氏,就有一位公卿,两位子爵在朝,爵位承袭百年,根基稳固。

世家子弟多文弱,平日里诗书画意,踏青郊游,也有厌倦女色的涉足断袖,有些没有官职在身的子弟,在外遇到平民出身的武官,竟然还要官员行礼避让。

如果将这批子弟扔到毒月的战场上,能回来的不到三人,可是就仅仅是这批手无缚鸡之力的文生,却历来嘲辱他们。

世界是如此的不公,你却不能逆了这世界。

李放记得曾经有一位小侯爷,想不起来是哪个世家的后人了,曾在皇上的寿辰庆典上辱骂他目不识丁,粗痞不堪,没有资格与他们一道吃酒,当时李放忍了。

几年以后这位小侯爷承了爵位,陛下派他到封地上任,李放恰巧是随行的武官,当时他早已不记得这个曾经轻言侮辱过的人了。

封地在南,多有贼寇出没。

小侯爷又爱铺张浪费,随行路上还带着好几名美妾,一日三餐荤素十数样之多,很快就招惹到了贼寇的注意。

李放的亲兵早就察觉到有人跟踪的迹象,却没有一人禀报小侯爷。

在某一夜,一窝地头蛇般的强盗,趁夜色袭击了他们的营帐,十几个亡命之徒当即下手砍杀了几个熟睡的仆役,所幸李放的亲卫军训练有素,没几个回合就把强盗全部俘获,还派人端了他们的老窝。

只是小侯爷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趁乱被强盗砍断了一边手臂,下半生都是废人了,只怪他自己嫌弃军队身上味道大,把他们赶的远远地,连累一队仆役死伤惨重。

皇帝知悉此事,怪罪李放保护不力,罚了他两个月的饷银,又因剿匪有功,给他升了一级。

勇虎将军当时就说,皇帝那是早就看世家不顺眼,高兴着呢。

崔姀一直都说他是个正直的人,只有他知道自己不是。

小侯爷关乎他们一行人的性命,所以他不能死。

李放看着镜中的自己,身上的刀伤剑伤不知为何都淡去,唯有几道曾经见骨的凶狠伤痕还留有印记,提醒他,他曾是从泥里爬出来的人,沾满了一身鲜血,且永世不忘。

崔姀正在刷微博,冷不防一个人影走到她身边,她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就被惊艳了一脸。

李放此人,肩宽腿长,猿臂蜂腰,是天生的衣服架子。

因要搭配骆斌暴发户的身份,造型师给他搭配了阿玛尼夏季男款西服,手腕上亮闪闪的金表,配上锃亮的皮鞋。

扑面而来的金钱气味。

李放不太习惯包裹这么紧密的修身衣裤,他平日里更喜欢穿宽松的磨不烂的常服,极其好养活。

此刻好好打扮一番,不像是豪门公子,不管哪方面都更符合白手起家的富一代既视感。

只是瞧着他这一条及腰长发,发型师心痛的连连惋惜,“这么漂亮的长头发,拿去卖得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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