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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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味四溢,弥漫进人的鼻腔里面,刚才还躁动的小家伙顿时盯着猪蹄牢牢不放,目光闪烁,朝砚仿佛从中读出了点儿你给我记着的意味。

“不是不给你吃,小孩儿吃生冷油腻的东西会拉肚子的,”

朝砚十足的关怀嘴脸,如果他没有一边吧唧吧唧的嚼着猪蹄说这句话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等到朝砚吃完的时候,小孩儿已经躺在背篓里面不动了,似乎是挣扎的累了,他看着山林深处的方向,默默的有些出神。

朝砚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在看到远处飞鸟飞起无数的时候,在小孩儿错愕的目光中,将背篓盖子一盖,剩下的骨头扔进草丛,背篓直接背在肩膀上,拿起自己的登山棍就开始往回走,简直使出了一百米冲刺的力气。

背篓里面就算背个兔子那也是有动静的,更何况背个小孩儿,还给人家盖上了,从朝砚开始下山起,背篓里面的动静就没有停止过。

遇见了镇子里面的过路人,认识的都有些好奇的打了招呼:“朝少爷这是进山抓了个什么,这动静大的,个头不小吧?”

“兔子,”

朝砚笑眯眯的说道,“回去给加餐。”

随着他这一句话,身后的背篓静了一下,随即仿佛闹翻了天一样。

“这兔子挺活泼,”

那人也愣了一下。

“我连窝端的,”

朝砚扶了一下背篓,神情自若的继续往家的地方走。

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有再好的东西也不能竭泽而渔,否则就跟杀鸡取卵一样,再没有下次了。

他这直接把人家一窝都给端了,难怪兔子一家老小闹腾的厉害。

那人看着朝砚远去的背影,莫名觉得这朝家少爷似乎也是个狠角色:“啧,这简直就是给人家断子绝孙了,也不怕兔子诅咒他也断子绝孙……”

这些都是闲话,总之朝砚成功的将那窝兔子带回了家。

“少爷,这就是您说的兔子?”

拿着刀的家仆打开背篓以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对,可爱吧,你看这红眼睛,你看这娇小的个头,哪儿不像兔子,”

朝砚说什么都特别的有理。

众家仆看着背篓里面满是戒备凶狠的小孩儿,纷纷觉得他们家少爷可能眼瘸。

“是像兔子,”

一个家仆硬着头皮说道,“可是这是少爷您从哪儿捡回来的。”

“今天过路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卖孩子的,”

朝砚合上茶盖开始声泪俱下,“说家里遭了灾,孩子又太多,实在养不起了,与其卖到什么不三不四的地方,还不如到朝家做个家仆来的好。”

“少爷,灵仙镇方圆百里没有灾祸发生,”

一个家仆仔细的打量了小孩儿的眉眼,又盯住了朝砚的手道,“就我们知道的,灵仙镇能这么脏的还被遗弃的孩子,只有王家的那一个,少爷,您前几次被咬的伤痕也是他咬的吧?”

“……这要是搁现代,你就是一个优秀的侦探啊,”

朝砚暗道失算,可他也不能把小孩儿在河里涮一遍再带回来吧,这么一小只万一涮死了,那他罪过就大了。

“少爷,养这个孩子会得罪王家的,”

家仆语重心长道,“我们知道您心地善良,但是这样真的会惹祸上身的,王家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他们家里跟仙人有点儿关系。”

朝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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