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9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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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朝我撇嘴巴起哄,最后大家笑做一团,当夜,众人散了,余越西将那本画册拿在手里看我还窝在毯子里喝酒,他就问,“你不回去睡觉?”

充当女“革命”

“啊?哦……”

我回头看他一眼,“我再喝一会,然后就进去。”

他点点头,却没走进去,也坐了下来,非要跟我分享一条毯子不可,拿他没办法就把一半的毯子递过去,然后将酒瓶子也伸过去,“要喝不?暖暖身?”

他摇头,看着我,火光还没熄,很摇曳,说实话两人裹一条毯子坐在篝火旁烤火说起来感觉怪怪的,“你很能喝啊。”

他说。

我摇了下酒瓶,喷一口酒气给他,“呵呵,这也不算什么,从前帮我爹卖菜的时候赶上冬天太冷,我喝过比这还烈的酒取暖呢。”

“什么感觉?第一次喝的时候。”

“烧心,头疼,头晕,找不着北,还吐了,怎么回的家不知道。”

又喝了一口。

“你……怎么跟个男生似的?”

“因为我的生活环境做个女生活不下去,只能变成半个男生才能撑起家来。”

“你家是卖菜的?”

“嗯。”

“什么感觉?”

“冬天冷夏天热,其他的没什么感觉。”

有的时候生活不是教会人成长,而是教会人麻木,我想我早就麻木了。

但我其实很知足,毕竟我比别人多读了书,还能拿到不少钱贴补家用。

“聊什么,算我一个?”

身后一道声音飘了过来,我回头,是丁染墨,于是一笑,让出身旁另外一边空着的位置,再把少得可怜的毛毯分他一小半。

三个人,我坐在中间,前头的篝火忽明忽暗,分享着一条可怜的毛谈,这组合有点怪异。

我清清喉咙半天没找到什么安全的话题可以让这两个立场上应该是完全对立的人能够轻松的聊天。

丁染墨则抓过我喝过的酒凑在嘴巴上也喝了一口,我看着他吞咽的动作,看着火光中他漂亮的喉结向下滑动,白皙粉嫩的皮肤透着象牙白的柔和的光,还有那殷红的嘴唇正是我对着瓶子口喝酒的位置,突然间,我觉得口干舌燥,不禁舔了舔嘴唇,看着他的嘴唇愣住了,接着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流氓,赶紧又重新调回视线。

他把酒瓶还给我,我看着那瓶酒突然有些喝不下去了,于是干脆抬抬屁股,拎起酒瓶,把毛毯让给他们两人,准备跑路,“有什么事、有什么矛盾,就在这里解决吧,这里天高地阔,人没多少,羊倒很多,不如在这里将你们的问题彻底解决一下,免得带着各种纠结回到B城去,倒不开心,有什么问题还是扔在离天比较近的地方,让老天为你们烦恼算了,等咱回去的时候你们就可以重新做回无忧美少爷,多好!

赶紧,赶紧,是你掏出枪来啊,还是他拿出剑,是吵一架啊,还是打一架,痛快过之后就烦恼尽消,把它们全扔在这里了。

行了,我酒劲上来了,要进屋去了,现场交给你们了,就这样。”

我给他们行了个不太标准的军礼,手在眉骨前一扬,然后大踏步的进了屋,那瓶酒则被我彻底珍藏起来再也没喝过,变成了“陈年”

佳酿。

院子里的牲口棚养着一头驴,我天天去给它喂东西吃,它似乎也很喜欢我,驴黑黑的背,白眼窝,白肚皮,看着就很好玩,于是干脆央求张嫂子带着它去帮我们做考察,刚开始张嫂子不答应,驴在这里可是个稀罕物、当宝贝,家家拿驴都当自家成员似的对待,她舍不得借我们,但我软磨硬泡,终于骑上了驴背。

翻山越岭,倒也新鲜。

我骑在驴身上,摇头晃脑的哼着刚学明白但仍在跑调中的信天游,如果脑袋上扎条红头巾再穿件花棉袄,我整个就一山沟沟里的村姑啊。

不过那副形象估计也光辉不到哪里去,回到客栈的时候张嫂子站在门口朝我笑,笑得咯咯有声,余越西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哼了一声撇过头去,我就一头雾水,后来才知道,骑驴翻山越岭的多半是要娶亲的,再加上那天我穿了件队里发的红色防风服,笑果加了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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