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着就拍屁股下车,关霄继续捧着小脸发了一会愁,问李焕宁:“你们老板去哪了?去公司?”
实则林积方才是自己开车走的,被他这么一问,李焕宁也很踌躇,只好拉他到大臻饭店去碰运气,关霄下车找了一圈,又打电话回家问了阿岚,最后垂头丧气地出了门,好在一个经理追过来,“三少!
老板给您留了东西。”
关霄连忙回过头去,那经理兴高采烈的,把一个盒子递给他,“老板说您喜欢就行。”
大厅里人多眼杂,关霄摸不准是什么东西,有些狐疑,但是心情急迫,忍不住撕开包装纸打开盒子。
经理好奇道:“三少?您喜欢吗?我明天好告诉老板。”
关霄跟盒中物面面相觑半晌,认命地笑了笑,把那顶绿帽子拿出来戴到头顶,还正了正方向,“喜欢。
你先告诉我她在哪儿吧?”
经理摇头摇得像拨浪鼓,“那我哪敢过问。
三少,您预备上哪去?”
实则关霄也不知道要上哪去,他风流倜傥地戴着一顶绿帽子在大臻饭店门前站了半刻钟,路灯底下有个老太太挽着篮子卖冻疮药膏,生意十分萧条。
关霄百无聊赖,看了半天,突然想起上次林积手上似乎生了一小块冻疮。
她小时候就生冻疮,因为关霄闹着要去摄山上的新别墅打兔子,关倦弓和隋南屏去了北边开会谈共和,林积只好带他上山。
摄山上的房子在那一年刚建起来,还没人去过,只有一个看门的用人,他们两个人也不熟,林积多数时候只是趴在沙发上看书,关霄和山民们出去疯一天,回来之后倒头就睡,睡了许多天才觉得不对劲,有一天半夜坐起来抽鼻涕,这才想起原来是冷,于是抱着枕头跑到隔壁,钻进她的被窝里挤暖和。
其实想来十分奇怪,关霄那时除了喜欢之外什么都不懂,林积在那个年纪竟然也没有一点男女大防的想法,只是被半夜突袭吓了一跳,一脚将他踹下床,自己坐起来扬着下巴问他:“你为什么不在自己的房间待着?”
关霄顶着头顶的一个大包,气哼哼地重新蹭进她的被子,把她也拉进去,“你为什么不烧火?”
因为林积往年都是跟着戏班子辗转来去,每日定时三餐都极成问题,更是想不到烧火这一码事。
但她生性洒落,虽然关霄生气,她也没什么多余的想法,再次把关霄踹下床,转个身就继续睡了。
直到日上三竿,怀里一暖,她又吓了一跳,睁开眼一看,原来是只毛茸茸的灰兔子,正翘着小尾巴往她怀里拱。
关霄一身是土,却十分威风,背着手站在床前,冲她抬了抬下巴,“谈和吗?”
林积窝在被子里,揉揉眼睛,迷迷瞪瞪地一笑,冲他勾了勾手。
关霄立刻傻掉了,真的向前跨了一步,“有条件?你说!”
结果林积劈手就冲他的脖子拍了一巴掌,拉着他的下巴把他扯到眼前,鼻尖抵鼻尖地警告他:“你吵我睡觉。
昨晚再一,现在再二,如果还有再三,我就把你锁进地窖里,哭破喉咙都没有人跟你玩,记住了?”
关霄天生热闹,平生最怕怕没人理,真的吓得点头,“记住了。”
林积很满意地把他放开,把兔子搂进怀里,挥挥手,“出去,关门。”
叔伯们从那时开始慢慢地知道三少原来怕大小姐,加上关倦弓看重,林积那时是真正众星捧月。
但冻疮这种东西愈合得极慢,长在林积身上就是慢上加慢,关霄那时候喜欢戳她手上的冻疮玩,不过只敢趁她睡觉的时候戳,一直戳到开春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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