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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哥是爱错了人,但是他的感情何错之有?”
我说,“错的是那个人,并不是他心里的那份爱。”
凌霄根本不想理我:“该看的给你看了,该说的我也都说了,我们走吧。”
我不走:“我不管这些,我就想问你,你从来都、一点都、没喜欢过我吗?”
凌霄停下脚步。
我胸腔里憋着一股气,不吐不快:“凌霄你要是敢对天起誓,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我也发誓这辈子和你分道扬镳!”
他这才点点头,如释重负一般转过身来:“好。”
“有种就拿我的前途起誓。”
我狠狠睨着他,不容分说,“要是说了半句假话,就让我这辈子再也练不了击剑。”
凌霄举起的手果不其然放下了,天空中的厚云飘过,阳光射下来,刺眼得很,像他隐忍的眼神:
“乔麦,我喜欢你又怎样?我痛恨这种喜欢,如果我曾经对你有过那种好感,那么这也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
“所以是喜欢对吧?那就够了。”
他这么说了,我反而轻松了,走上前,“剩下的我来。
后悔不后悔现在说了不算。”
他看着我:“乔麦,我只问你一句,和这样的我相处你真的开心吗,我父亲不可能同意我们在一起,你也不在意吗?”
“如果你在意的是这些,那我告诉你,我还挺开心的,我还真不在意。”
我说,“那就说好了,剩下的我来。”
周末这天下雨了,我去了旧馆,姨太太每周都来学剑,风雨无阻,好像真的彻底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外面下着雨,也挡不住他每天活得阳光向上,我真心替他高兴,也努力说服自己,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凌霄也能从心结中走出来。
给姨太太当陪练的时候我问他:“你真的喜欢上击剑了啊?”
“是啊!”
姨太太抹了把汗,他现在已经练就了一套独门“九阴白骨剑”
,“运动好啊,运动使人快乐,我这其实也是在为下一场恋爱做准备呢~”
我想起凌霄说他在酒吧里目睹太多悲欢离合,像他这样的过客,大概觉得眼前的这些喜怒哀乐都像在演戏吧,无论这一刻有多喜欢多执着,分手后戏便散场。
演员们卸了妆后,还会留恋自己扮演过的角色吗?
有时候我觉得这是件好事,人类善忘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也不希望姨太太这样的人在一个人身上吊死。
可是凌霄怎么办?他就是个认死理的人,要用一生去扮演一个角色的人。
万一喜欢上一个不值得的人,他也会将这个剧本演到底,困在角色里一辈子。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永远不要爱上任何人。
没毛病。
姨太太喝着水,沉吟半晌:“……乔麦,那天其实不是我把你送回宿舍的。”
我扭头吃惊地看着他。
“你一米八几的个头,我怎么扛得动你嘛,我看你喝得都要开始唱《征服》了,就打电话给凌霄了……”
“你怎么有他电话的?”
“我用你手机打的。”
我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所以那天我看见的杯子上的人影并不是幻觉,凌霄真的来过?!
“他让我别和你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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