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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下酱清炖煮,羊肉则用胡人的法子做,加奶乳后烤了吃,高长松曾试过,味道就那样吧,不功不过,哎,只可惜他不擅长烹饪,否则就能做得更好了。
他跟观内修行的道士们打时间差,给乌云做吃食时,其他人该吃得差不多了,这是崇虚观的休息时间,平日里干什么的都有,这两天大部分人应该都窝在白仙那写白刺猬观察日记。
高长松:就离谱。
他没想到这群道士如此爱精怪。
这点葛巢有话说,其实全天下的道士都恨不得跟仙人一样,养几头坐骑,可惜一是贫穷限制了他们的行动力,二是武力值限制了他们的成功率,三则是颜控提高了他们的眼光,实在不能接受牛头人熊头人什么的。
最后,愿跟道士跑的精怪就成了稀罕货中的稀罕货。
高长松那筷子往肉块里一插,感觉软硬差不多了,就去招呼乌云吃饭,哪知道一出门就看见这幅画面。
*
“哇!”
小徒弟惊呼,“他尾巴动了!”
十三四岁的道士捂住胸口,一副再起不能的样子道:“他伸出爪爪玩老鼠!”
葛朝阳凝视乌云:“吃了!
他吃了!”
高长松:“……”
至于吗!
白仙的行情依旧很好,可韩适回来后帮乌云宣传了一番,以至于不少人分流到这,高长松看人里三层外三层将乌云所在的围墙堵住,黑线得不行。
葛朝阳修为高深,是最先发现高长松的,他撞上高长松无语的表情,眼神慌乱一秒,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咳嗽一声道:“我只是路过来瞧瞧罢了。”
随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高长松:“……”
其实,你不想走也是能不走的。
乌云很习惯这众星捧月般的情形,他甚至不会施舍给两脚兽太多的眼神,哎,这就是人族,哪有什么危险的呢?
高长松的气味他很熟,闻到人来了就从墙头上一跃而下,穿众道士而过,只见本簇在一起的人往两边分,如摩西分海一般,齐刷刷往后退,只留下迈着猫步的乌云。
高长松:……你们真的至于吗?
乌云向高长松扑来,只见他一个后空翻,再出现时已是人形,那是名眼神灵动的少年,四肢如猫科动物般纤细,却很有些力量感,看他的表情,无端有些骄纵,显然是没吃过苦的。
再看他穿着,倒与其五陵少年般的风流面貌有些不同了,竟身着一袭粗布短褐,平头百姓常穿着养。
乌云脑袋不大聪慧,法术却学得不错,放妖族里,他只是小小一幼崽,不说将自己身形放大放小,这幻化之术学得就很好。
他曾得意地翘起尾巴跟耳朵,跟高长松咬耳朵,说那些小精怪,都幻化不出人形,哪怕能化出来,也不会变衣服,哎,赤身裸体的,不就像是没皮毛的猫,可真丑啊!
至于他为何没幻化出锦衣轻裘,只因乌云一直住在街头小巷,往来皆是白丁。
他们虽朴素,却有种野草般的生命力,和善又知足,乌云对人类最初的好印象就是这样来的。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乌云这一化形,伸长脖子往后望的葛朝阳就坐不住了,他趁着乌云大快朵颐时探高长松口风道:“这狸奴跟脚绝不寻常。”
高长松回忆道:“只听他说过父亲乃是威震一方的大妖,其余也没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