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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一大早,在纱拉依依不舍的眼神中,我告别了两区买上了足够几个月消耗的食物与日常用品,才慢悠悠的踏入了黑暗森林的传送站。
黑暗森林位于麦哈拉斯山脚下,从这里往东边望去,就是如同手牵着手的巨人一般连绵不断的麦哈拉斯山脉,光是它山脚下的黑暗森林,里面的毒蛇猛兽就已经十分的强大,有一些甚至连地狱一族也不敢招惹,而往山上走更是危机重重,即使是最强大的地狱一族,也不敢太靠近那迷雾笼罩着的崇山峻岭。
而西边,则是曾经大名鼎鼎的黑色荒地,不错,是曾经!
地狱一族侵略以前,那里并不叫黑色荒地,而是在整个暗黑大陆都极为著名的,被称之为黄金土地的黑色沃土,当时黑色沃土的领主,甚至比一个国家的国王还要富裕,在他的领土上,有一座巨大的城堡,据说是第二代领主开始决定修建,直到第五代领主接位以后才算竣工,历时整整300年,整个城堡建立在一个被人工铲平的高山之上,山的另外一端则是险崖,上山的道路只有一条,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而城堡里面的奢华程度,也丝毫不下于那些传承了几千年的王国之皇宫,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城堡中央那座高高耸立着的石塔,据说当时的领主给它取了一个很俗很贴切的名字,叫财富之塔,意味着站在这高塔之上,所看到的地方。
都是自己的财富,而黑色沃土的平民们则暗暗给它取了另外一个名字――鞭笞之塔,因为站在高高地塔顶上,利用魔法阵可以监视大部分的黑色沃土,要是哪个平民不小心,偷懒的时候被发现,那可就要倒大霉了。
后来,地狱入侵。
将整个黑色沃土染的一片血红。
沃土变成荒地,那座曾经辉煌的城堡,也被怪物所占据,而城堡里面那座著名的“财富”
之塔。
也被黑色荒地的王者,堕落的女伯爵所占据,久而久之。
人们逐渐忘记了那座高塔原本地名字,所以干脆重新给它取了个名,叫遗忘之塔,意译着名字已经被遗忘掉地高塔。
这是凯恩书里对黑色荒地的一部分描述,而此时,我正骑着小雪背上,站在黑暗森林的边缘,经过三天的急速奔驰,我们终于走出了这个令人无比厌恶地黑暗森林,展现在我眼前的。
是大片一望无际的黑色土地,看着脚底下地黑色泥土,即使是我这个宅男也能一眼望出。
这黑褐色的松软泥土里蕴涵着大量的养分,是名副其实的黑土地。
可以想像当时土地肥沃、人民富足的景象,可惜,如今只剩下一撮黑土。
黑色荒地给人的感觉特别没落,因为这很多村庄,被荒废的村庄,里面倒塌的木屋已经堆满了灰尘,破烂的门窗,发出“咿呀咿呀”
的响声,身在其中,那股荒凉寂静地气息,浓郁的让人没落,在村庄的周围,还依稀能看见耕种地痕迹,早已经腐朽的农具歪歪斜斜地插在田地里,偶尔还能看到几副将要风化掉的骷髅骨头,半掩半埋的在泥土里,一些被地狱力量侵蚀,而重新获得力量的骷髅,或许曾经是这片田地的主人,因此很喜欢在田地上游荡,攻击任何靠近它们领域的敌人,有意思的是,它们大概还残留着一些活着的时候所遗留下来的意识,竟然会时不时的清理地上的野草,甚至会跑到黑暗森林的边缘,将多余的树砍掉,不让森林蔓延过来,也因为这样,一般冒险者是不会去主动攻击它们的,一来它们不是投影,实力也弱的很,爆不出什么好东西,甚至,如果你不想那令人讨厌的森林蔓延过来,将黑色荒野也变成黑暗森林的话,就必须保护它们,要知道这黑土地,可是很适合植物生长的,在我们原来那个世界,这种骷髅,如果能长的更温顺可爱一点的话,已经可以当之无愧可以称为保护生态平衡,维护和谐发展的益虫(?)了。
绕过几个让人没落的村庄以后,我也终于迎来了黑色荒地里的特色怪物,长的黑漆漆的黑夜一族,对比起它们的原始形态的月亮一族来说,充其量也就换了个马甲而已,羊人始终是羊人,再怎么进化,也变不了狼人。
所以它们对我来说,依然是不堪一击的。
还有黑色流浪者的进化怪物,邪恶弓箭手,这帮穿着黄澄澄衣服的怪物特别狡猾,边射边跑,将游击战发挥的淋漓至尽,我想若不是它们还没有挖洞的意识,估计连地道战都能给耍出来,幸好有小雪在,骑着它我无须变身就能追上那些可恶的弓箭手,然后,哼哼,当然,其他四只鬼狼我也没放下,控制着他们的瞬间移动,要追几个邪恶弓箭手那是小菜一叠,只是太费神了,多玩几次空投围杀,我就得晕呼呼的,至于猛毒花藤和懒乌鸦,它们竟然开始
合了,由懒乌鸦进行高空骚扰,而猛毒花藤则在地下搞突袭,这种战术对于普通小怪来说简直就是无往不利,其yd指数让我这个主人都汗颜不已。
还有一种怪物,最是令我心花怒放,那就是恶臭乌鸦的强化种类――血鹰,身为进化类型,它的经验要比恶臭乌鸦高多了,虽然依旧是连黑夜一族的四分之一还不到,但是要知道,它们实力弱小,而且数量巨多,每群几乎都有上千只,在随手我干掉第几只,看到经验增长以后,我的脑海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刷怪这个名词。
而现在在我眼前,就有那么一群血鹰,起码有上千只,密密麻麻的只看到一片血红色的大地,那“扑哧扑哧”
的翅膀扇动声大老远的就能听到,它们可比恶臭乌鸦爱干净多了,一改那臭不可闻的气味,身上只散发出淡淡的血腥味,更加坚定了我将这些移动经验群捞掉的决心。
只不过,真要刷掉他们的话,有一个条件是必不可少,那就是狭隘的地势,在宽阔的荒野,被它们包围的话那可不是说笑的,就算没有生命危险,我也得为装备的耐久度着想啊。
首先我考虑的是那些荒废的村庄,那些木屋子应该可以提供地势方面的帮助,但是设后我又立刻否决了――那些血鹰是愣头青,跟恶臭乌鸦一样,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障碍物,见人就来个直线冲撞,这些腐朽的木屋可挡不住它们的冲击。
当我正烦恼着四处寻找恰当地点的时候,空地上突兀的一个凸起引起了我的注意,走近一看,顿时无语,原来这是一个由几十块巨石堆积而成的人造狭隘地势,三边都被堵住,只有最前方空出一道仅仅提供两人并行的缝隙,躲在里面刷血鹰可谓安全至极,而且后面那块石头是活动的,就算发生什么意外,也可以推开这块石头,逃之夭夭,当然,前提是你跑的要比血鹰快。
“高人啊!”
我感动的泪眼汪汪,怎么就没想到呢,自己完全就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制造出一个合适的地势,亏我还是从地球穿越过来的三有青年,号称混迹网络上十年的超级宅男呢,智商就这样华丽的被这里的原住民给比下去了。
不过,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没有他们的智慧,我又怎么能毫不费劲的享受成果呢?嘿嘿,前辈们,这个地方,咱就借用一下了。
血鹰的攻击比较低,为了节约装备耐久,我身上干脆就只留下几件附加恢复耐久属性的装备,其他统统换了下来,反正还可以吃药,实在不行的时候,让小雪他们顶一会,忘记说了,小雪也刚刚好能钻入缝隙里面,只不过无法在里面转身,而且而且受地形所碍,活动很不方便,看它倒退着进入缝隙时三步一回头,狼脸上郁闷的样子,我心里就直偷笑。
一切准备妥当,我变身狼人,手里拿着一瓶勒颈瓦斯药剂,这东西可真是希罕货啊,在上次杀了毕须博须以后,我也只爆过一次,加上剩余的那3,现在不过18,若不是如此稀有的话,我光靠勒颈瓦斯药剂就可以干掉这群血鹰了,何必躲在缝隙当孙子。
“嘿嘿……”
当我靠近血鹰群,已经被外围的血鹰发现以后,我阴笑几声,手中的勒颈瓦斯药剂狠狠的向前一扔,瓶子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掉落在血鹰群的中央,顿时冒起一阵绿烟。
受到如此挑衅,整个血鹰群顿时怒了,它们扇动着那双巨大的肉翅,“扑腾扑腾”
的朝我冲了过来,几千只血鹰扑过来,黑压压的一片,翅膀发出的扇动声震耳欲聋,那由数量堆积起来的威势,让我也不禁头皮发麻,本来还想多调戏它们一会的念头,立刻烟消云散,只想快点回到那条缝隙里躲起来,安慰一下自己被吓的扑通扑通直跳的心脏。
没等我安定下来,血鹰已经冲了上来,我连忙取消狼人变身,可惜缝隙里无法容纳熊人变身后的身躯,所以我只能拿出个白板小盾牌挡在自己前面,随便将那把权杖握在手里,脚下顿时出现了一个淡蓝色的抵抗光环,+70防御。
血鹰已经冲了过来,果然如我所想,它们无法控制自己的速度,一小部分血鹰冲了进来,一些被盾牌挡住,另外一些冲入里面,有小雪和猛毒花藤在,也是羊入虎穴,而更多的血鹰,则是如同子弹一般,运气差点的撞到巨石上,弄个头晕眼花,大部分则是与巨石擦身而过。
等那些冲过头的血鹰刹住身子,回过头来,拼命的往缝隙里钻的时候,真正的战斗,不,或许应该说刷怪,才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