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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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林芳华这只胆小单纯的小白兔去面对他的母亲?林启炫想想就惊得一身冷汗。

“没有,玩玩儿而已,你要我带,我还真不知道该带哪个女人回来给你看呢!”

“是吗?”

林母紧盯着林启炫的双眸,显然不大相信他说的话。

“那和王丫头的婚事你怎么就这么反对?以前可不见你这样啊!”

“妈,我这不心还没定下来嘛?一下子让我有了家室我哪习惯的了?而且和我玩的哥儿几个也都还没结婚啊!”

林启炫不想再和母亲就这方面的话题聊下去,便接着道:“我肚子饿了,去吃饭了。”

林母抿着唇盯着林启炫离去的背影,保养颇好的脸上意味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收到一个评论,那位读者直接看了21章,前面和后面的内容都没看,然后就说女主角有毛病,我听了真有些生气。

于是就索性把评论删了。

我觉得大家不管在做什么事,都不要在了解还不深的时候就断章取义,妄下定论。

说到女主,她的确有亏欠她弟弟。

首先,林恩华因为她一时贪玩,在八岁的时候被男人强〃奸,然后,的确,林恩华是自己有错,他抢劫、偷窃、勒索小学生,最后还诱〃奸未满十四周岁少女并对其S〃M,这都是他自己犯下的错,本就应该被判刑。

但是请大家不要忽略一个事实,若不是因为林启炫,根本就没有人会去起诉林恩华。

那些利益遭到损害的人,本打算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而那个少女,她的的确确是个妓〃女,她在和林恩华之前,就和很多个男人做过那种事了。

所以林芳华会感到有些愧疚,也是应该的。

而且在她还不知道林恩华是因为林启炫才会被起诉,她根本就没有打算为了弟弟去当林启炫的小三。

“况且弟弟若是真的做了这等事,那本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啊……如果我们托关系走后门,那不就是徇私枉法……”

这句话是女主角对她母亲说的。

还有,在22章灾难里,女主看到父亲和母亲因为弟弟的事都奔溃成那样,怎么可能会坐视不理呢?

所以再次强调,女主她不是圣母。

林三少还是有人情味儿的,所以大家要对他有所改观呀!

今天去申请入V了,也不知道可不可以过。

(大家别骂我啊~~我也想赚点稿费诶!

)要是过了我会通知大家的。

希望大家不要一个个都离我而去啊~~·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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