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多了。”
覃睿发动汽车,从后视镜里看见吴迪正惊讶地望着他,不由得翘嘴一笑,却没做任何解释。
覃睿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傲视群雄的优越感,他一直认为自己是特别的,你说他自恋也好,臭屁也罢,他的相貌、才华、身世都是拔尖的,他也的确有自恋臭屁的资本。
他曾特不要脸的用“镁光灯下的焦点”
来形容他的人生,却让人说不出半句反驳的话来。
因为他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身上仿佛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从小到大,未曾变过。
骄傲自大的他从没想过他的吸引力会有失效的一天,可吴迪的出现,似乎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打击。
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心情大好的他被众人拥护着来到校外,突然被一个小个子男生拦住了去路,最开始他以为这人又是他的脑残粉,拦下他无非是想向他表达一下无限的敬意。
他好整以暇,等着对方倾述心中的崇拜之情。
却见那人皱着眉盯着他的脸看了两眼说,先生,你印堂发黑,眉间带煞,近日必有灾祸。
眼皮不自觉地跳动着,他心想,这算是一种新的搭讪方式么?接着又听到对方说,你别不把我说的话不当回事,真的,你近日有血光之灾。
说完就扒开人群蹦蹦跳跳地走了,看着那个活泼的身影,他的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诧异,却又不太生气,就像是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接下来的一天里,他一直过得晕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一样,时不时就发愣,动不动就走神,总觉得那个身影不停地在他眼前晃悠。
就在他发愣走神的时候,那个小个子男生说的话居然灵验了。
在教室里,两个女生因小事吵起来,拿起课本扔来扔去,不知怎么的全扔在了他的身上。
来到操场上俊脸突然被不明物体打中,低头一看,是个桃核,上面还沾着血迹。
最后回到寝室,看似很安全,其实处处透着危险。
削苹果时无意中割破了手指,洗澡时一不留神踩到肥皂滑倒,后来爬楼梯上床睡觉时,一不小心从高处跌下来,摔得满身淤青。
好吧,他承认自己有点火背,却没想到吃几片活血化瘀的药也会被噎到。
如果说最开始他对那个小个子男生还抱有一点点好感的话,那么经过这一连串的打击之后,就只剩下深深的恨了。
他怀疑自己被对方下了降头,要不怎么会这么倒霉?!
他动员所有的社会关系调查出对方的资料,接着做了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放弃名牌大学,从a大转到t大。
和他关系比较铁的几个朋友问他原因,他把事情的经过大致讲了一遍,末了说,去那儿是为了报仇。
朋友们笑他自欺欺人,怕是已经动心了吧。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总算见到了他一直想见的人。
这个人现在就坐在他身边,有着一张漂亮白净的脸蛋,像瓷娃娃般的讨人喜爱,完全符合他挑剔的胃口。
☆、第11章出现劲敌
吴迪有个从小一起穿开裆裤玩到大的好兄弟,两人的思想、性格、爱好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他在玩泥巴的时候,那人在培训班里学珠心算;他刚接触面相学的时候,那人在参加奥数培训;他准备放弃学业跟着他老妈闯荡江湖的时候,那人已经被保送到了名牌大学。
吴妈妈总在感慨,她家的孩子从小就调皮捣蛋,脑子笨不说,还不肯认真学习,成绩差得一塌糊涂,害得她每次开家长会都不敢坐在前几排,只能躲在角落里祈祷着这会议快点结束。
可就是这么一熊孩子,居然交到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朋友,而且别人还一心向着他,对他比对任何人都要好,真不知道他走了什么狗屎运。
当年吴迪不肯去上大学,除了吴妈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逼迫以外,他那好朋友也为此费了不少唇舌,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不去上学的危害性,最终说服他迈入了大学的门槛。
他的高考志愿是对方帮忙填的,两人虽然不在同一所学校,却在同一个城市,每个周末他们都要抽时间出来见上一面,为的是让友谊长存。
刘顺总说他俩儿就像是一对周末夫妻似的,每到周末不在一起腻歪一阵心里就闹得慌,也不顾及一下他们这些单身汉的感受。
吴迪却说,非也非也。
他鄙视刘顺不懂得友情的可贵之处,他可是把对方当做一辈子的朋友来看待的,有这样一个能感知自己快乐和痛苦的知己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他的知己叫田方卓,一个满脑子都是数字符号的高智商上进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