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对方解释清楚了自己擅自住进来的原因,明兰说道:“我这就离开,不会打扰到你们的。”
“等等。”
叫住明兰的是那名少年。
少年转头对身旁的男子说道:“仲叔觉得他怎么样?你不是说要请家丁吗,我倒是觉得他不仅能当家丁,还能打扫院子,岂不省事。”
不等仲叔回答,又问明兰,“可识字会做饭算账?”
不清楚这位少爷打的什么主意,明兰还是照实回答:“都会。”
少年似乎很满意,“仲叔,就留下他吧,以后少不得找一个跑腿的,既然一个能都能做得来,何必花钱多请一个人呢。”
仲叔为难道:“可是少爷,您莫不是忘了老爷和大少爷的叮嘱?他们可不准您从商的呀。”
“你不告诉大哥,秦家谁会知晓。”
似乎不愿跟仲叔再说此事,少年看向明兰,“我想聘你做我的伙计,头一个月是试用期,以后表现得好就给你每个月二钱银子,如何?”
每个月二钱银子?!
二百文!
明兰毫不犹豫的点头,这才是有钱人吧。
少年被明兰的反应逗笑了,“我叫秦澈,你叫什么名字?”
“明兰,兰花的兰。”
“那你先把这屋子打扫干净,然后按照这个单子去把上面的东西都采买回来,仲叔会跟你一块儿去的。”
秦澈把单子交给仲叔。
仲叔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明兰立即动手打扫。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预告:赚钱之路开启。
一两银子=10钱,也就是一钱银子=100文
客官们留下花花再走嘛~关于明兰不得不逃跑的原因,都是剧情需要==
虫儿待捉。
☆、第二章(上)
交待完这些,秦澈对仲叔说了一句“我到外面去看看”
,然后就出去了。
明兰对这位姓秦的少爷实在好奇,关于他的身份以及他为何要来古莘镇,都是她想知道的。
不过好奇归好奇,眼下还是先把手头上的事情都给办好了再说吧。
跑到井边打了两桶水,就要提过去,仲叔见着了,想帮忙,明兰赶紧道:“仲叔我能提得动,您还是去给少爷收拾房间吧,这些活儿我都做惯了的,没事。”
看不出这个纤细秀气的小伙子这么能干,少爷识人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啊,真是半点儿也不输给大少爷。
观察了一阵子,新请来的伙计做事异常利索仔细,不像是会偷懒的,仲叔放了心,径自去给秦澈收拾房间了。
由于长期没有人住的缘故,屋子里的粉尘很多,虽然在打扫之前撒了水,但把屋子都收拾干净后,明兰还是弄了个灰头土脸。
仲叔看到了赶紧让明兰换身衣裳,目前宅子里什么也没有,采买东西还得费不少力气。
换好行头,仲叔默默打量了两眼明兰身上的粗布衣裳,这才说道:“咱们走吧。”
明兰应了一声,紧随其后。
仲叔按照那张单子先后买了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具,比如锅碗瓢盆,扫帚抹布等等看着就跟普通人家乔迁新居过日子没什么两样,仲叔也不讲究只买上等货,实在没有上等的,中等的也会买下来。
明兰一路跟着仲叔,真正领略到了什么才是生意人,姜还是老的辣啊!
没看见那些掌柜们一听到仲叔开的价,先是脸都绿了,再经过和仲叔的讨价还价,那张绿脸立刻就笑成了一朵花儿,就差没摇尾巴了。
...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