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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香知道李慕星又走了,李慕星却不知道,他走的那一天,尚香就站在不远处的街角,看着他一步一步地离开。
「既然这么舍不得他,为什么不让他为你赎身?」尚红也跟了出来,在尚香的背后冷冷地问。
「如果是六年前,我会……」尚香答了一句,突然醒过神来,抬手采着头发,向尚红飞过一个好似势利的眼神,「现在嘛……宋爷出手比李爷更大方呀。
」
尚红脸上一僵,横瞪了尚香一眼,也没有再问下去的兴致,假做真时真亦假。
尚香的话,他永远也分辨不出哪句是真哪句假,不如不问。
尚香却拍着手,呵呵笑道:「成啊,你这一瞪眼,越来越有一股子妩媚的风情,若是让客人们瞧见了,不知有多么喜欢你。
」
尚红听他说得不像话,又要瞪,却怕再落了口实,只好埋着头不吭声地往前走。
尚香跟了上去,故意在后面刺他,道:「你把头埋得这么低,是怕谁看到?啊,是了,差点忘了,这城里似乎有你认识的人呢,交情怎么样?别不好意思啊,如果交情好,让他将你赎了出去,也算脱了火坑。
」
「闭嘴!
」尚红低低地吼了一声,眼神却在四下乱瞄,竟似真的怕让什么人看了去,走得越发快了。
走不多久,前面就是药铺了,尚红一头闯进去,只管看药,尚香倚在了门边,眼神飘飘悠悠,看去的却仍是李慕星离去的方向。
为什么要拒绝李慕星为他赎身?细想来,只有自嘲。
如果是六年前,他一定不会放过,当年的他,心里只有自己,为了能跳出火坑,他卖笑,卖肉体,卖尊严,卖尽一切,只要能出去,那个时候的他,如果遇见了李慕星,一定会一边在心里嘲笑这个笨蛋男人,一边使尽浑身解数勾引这个男人。
六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他把一切看得更透,出去,出去又怎么样,会比现在过得更好?
如果是李慕星,也许会让他过得更好,毕竟这个男人……实在是少见的笨蛋,他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个笨蛋,所以他只能陪着这个笨蛋男人,一起做一回笨蛋。
这个世道很奇怪,男人们可以狎妓寻欢,他们管那叫风流,可是如果有人动了真情,把娼妓赎回家,他们就会管那叫败坏门风。
风流说着不好听,却是人人羡慕,毕竟风流那是要资本的,可如果败坏了门风,却是世俗不容。
别说是男妓,就是女妓,被那些大户人家赎了出去,最多也就是个金屋藏娇,谁敢让她们进门,哪怕是为奴为婢,光是唾沫星子就能淹死她们,除非运气好些能生个孩子,才算是终生有靠。
李慕星是个商人,而且还是个靠信誉发家的商人,名声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尚香虽不通商,可这些年看得多了,他可以想像,如果李慕星连好名声也没有了,以他过分老实的性子,在生意行里是决计混不下去的。
尚香只有自嘲地笑着,想了这么多年,盼了这么多年,明明有机会可以脱离火坑,却偏偏为着这么一个笨蛋男人的好名声,他放弃了。
难道喜欢上笨蛋。
连他也会变笨?他什么时候……变得会这样为别人着想了……真是好笑……
尚红买好了药,走出来见尚香脸上笑得奇怪,只觉得莫名其妙,却不想再问,仍旧低着头默默地向前走。
尚香跟在他后面,走了一段路,突然问道:「我问你,有没有一种药,吃了可以毫无痛苦地死去,就像睡了一样?」
尚红身体一绷,飞快地瞄了尚香一眼,皱眉道:「你问这做什么?难道……你想害人?」
尚香冲他一笑,道:「你想哪儿去了,我像是那么坏的人吗?馆里养的那只狗病了,昨儿夜里嚎了半宿,你难道没听见?郑猴头又不给它治,说死了正好拿去厨房做狗肉,我瞧着难受,索性让它轻松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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