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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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他说得一本正经,唬得我险些上当。

奇怪的是,就是在他那套八九十平的两居室里,他依然嫌房子太大,所以我们的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卧室,再精确点说,就是床上。

快活是快活,就是长此以往,我俩都得肾亏。

如此这般一回忆,我几乎恸倒在地,愈发没心情回家了。

今天天气还不错,有明月当头,有微风拂面,我开着车满城乱逛,没找到解闷的去处,最终决定还是去喝一杯。

不知哪个王八蛋泄露天机,好像全世界都知道我分了手,我刚踏进L&T,还没靠近吧台,Timmy就冲我招了招手,说马上给你调一杯“相爱未遂”

,让你一醉解千愁。

他的眼神充满怜悯,惹得我非常不爽,挨着吧台坐下后,我就没好气地问他:“谁跟你说我有愁了?”

他耸耸肩膀,说没人跟我说,你一进门,我就打你脸上看出来了。

听他的意思是,我与唐奕川热恋那阵子活脱脱就是只燃烧的孔雀,要多招展多招展,要多亮堂多亮堂,现在呢?孔雀变瘟鸡,看不出来的才是眼瞎。

急性酒精中毒过的人,再饮酒时理当谨慎,我只喝一杯“相爱未遂”

就换了兑了苏打水的威士忌,一个人坐在吧台边自斟自饮,长吁短叹,期间好几个帅哥端着酒杯上来搭讪,任尔等竞相撩骚,我一概置之不理。

“别介呀,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唐奕川。”

Timmy拿最老土的句子安慰我,未遂,最终提了一个建议,说过两天他就撇下酒吧里的工作,带我出国旅行,替我疗情伤。

孤男寡男一起旅游,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性暗示,多半是酒精作用,听见Timmy说了这话,一股奇异的热力在体内撺掇,我放下酒杯,抬了头,认认真真注视着他。

Timmy确实很漂亮。

还是那种特别招人怜惜的漂亮。

他也认真看着我,一双淡色的眸子湿漉漉的,像凝结的情人泪。

我与他对视一晌,忽地一笑,说捡日不如撞日,我看今晚就合适。

我拽着Timmy的手腕走出L&T,满酒吧的大1小0们都意识到我们要去打炮,纷纷起哄。

Timmy毫无疑问是L&T的镇吧之花,一个还挺英俊的男人紧紧握拳,一路冲我怒目而视,眼珠都快掉出眼眶。

我记得他只要有空就一定会来L&T捧场,365天几乎全年无休,实则醉翁之意在Timmy,我对他的痴情感到抱歉,心说兄弟对不住,今晚鄙人就要捷足先登了。

来到酒吧外头,长长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我跟Timmy决定找代驾回家前,先去我的保时捷里震一震。

还没上车,Timmy就不动了,他发出一声微小的惊呼:唐奕川!

我循着Timmy目光的方向望过去,果然就看见了那辆黑色奥迪。

这里虽是热热闹闹的酒吧一条街,但这条街又长又阔,L&T处在一个相当偏僻的位置,四周绿化掩映,唐处长的车还真不容易被发现。

奥迪熄了火,唐奕川推门下车,朝我与Timmy走来。

戴着眼镜,他像峭壁一般移动过来,那么挺拔,那么出众。

Timmy看见唐奕川后莫名着慌,一下就停在原地不动了。

不怪他腿软,唐奕川一戴眼镜就显得煞气很重,令人望而生寒。

以前我踏出这条著名的酒吧街就没清醒的时候,眼下不算大醉,眼前景物分外熟悉,一些模糊的记忆也随之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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