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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2页)

“大哥,你若不愿往生西方极乐,便记得来生投个好人家,好好被父母抬举成人,平安喜乐。”

认认真真嘱托罢最后一句,叶千琅松开罗望的手,手腕陡起,抽刀割向他的脖颈。

头颅干脆落地,鲜血溅得足有一丈高。

也不回眸流连,直身擦了一把脸上血迹,便将溯冥刀抛还于寇边城,道:“刀太沉了,使不惯。”

第二十六章

当日宣称要待他百倍的好,寇边城果不食言,将叶千琅那声“使不惯”

记在心上,遂取了一柄宝剑赠予他。

仅以一张早已磨得半烂不烂的牛皮充当剑鞘,虽比寻常宝剑长出近乎一尺,掂在手里倒是一点不沉。

叶千琅接过剑来,左手手腕一震,剑茎便自脱鞘而出——哪知刃身方才露出寸许,一层凛冽青气便扑面而来,逼得人心神一颤。

又将剑茎抖出几分,细细打量一眼,只见一行几乎目不可视的小字篆于其上,“锋从百炼出,一将万骨枯。”

而显是久经沙场战阵,剑柄被打磨得分外圆润适手,剑身另一侧也已有一道明显豁口,上头篆刻的字迹模糊不清,只依稀可辨“敕赐”

二字。

常言道,刀剑非淬砺而不铦,寻常刀剑锤炼成形,淬火成锋,而这柄剑自锻成那一日起便屡遭兵燹磨洗,竟自有一派神兵利器亦不及的威严气度。

“宝刀未磨洗,形与凡铁同。”

叶千琅归剑入鞘,将其递还于寇边城,诚心赞道:“确是难得一见的好剑。”

“这是家父的佩剑。”

寇边城笑着在叶千琅腕上轻轻一推,以示赠剑之意,“虽算不上什么上古神兵,却也能削金断铁,吹毛断发,与大人倒也相衬。”

能将父亲的遗物慨然赠予,其间深意显是不言而喻,叶千琅倒也不再推脱,大方接下宝剑道:“寇兄太客气了,叶某却之不恭。”

见对方收下佩剑,寇边城的深俊眉眼中已不自禁地温情流露,又扬手一招属下,令他们牵出一匹马来。

“雪魄?”

饶是无情物也微微一扬眉梢,千年不变的一张脸竟也起了变化。

寇边城眸中云冉星闪,笑意更深:“我派人出去挨家挨户地打探,要寻到这马也不太难。”

自打失了主人,雪魄便大有仿效马中先贤赤兔的架势,欲不饮不食地追随主人而去,此刻得以与主人重逢,当下嘶鸣不已。

叶千琅见它又脏又瘦,好好的一匹马活脱脱成了骡子样儿,便将它牵往狼角湖边,喂了些湖水畔的青草。

狼角湖的水温天然带着些微热,湖边铺着一层青石子,越临近湖水的地方,那些石子便越发亮,尤是常年浸于湖水之中的那些,竟都莹莹生光,宛若奇珍异宝。

待雪魄吃草吃了八分饱,叶千琅取水洗了洗马腹上的污泥,继而便阖上眼睛,与它抵首相靠。

人与马厮磨依偎,此情此景般般入画,寇边城也不靠近,只在一边静静看着,又想起两人初见那晚的星月与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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