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把那个不省人事的倒霉蛋扔进了莲花客栈。
莲花客栈,用现代的标准来定义,它是准五星。
我认为它不仅没有浪得虚名,甚至完全达到了实实在在的五星标准。
店内装饰古朴清雅、店小二笑得倍儿有教养、从后堂飘来的菜香沁人心脾,像为自己的鲜美打上了活广告,别的酒家即使加多了谷氨酸钠也够不及这个水准。
它不是五星的理由显而易见,掌柜的上头没人,后台软得像水豆腐,申星的道路就荆棘丛丛布满坎坷。
倘若它的掌柜是某个一品大员的二舅或者三姨,那它的后台便是花岗岩,前途定会霍然晴朗起来。
我走得匆忙——这是拜他所赐;我没有带钱——这也是拜他所赐。
由于“身无分文、流落异地”
这些个悲惨现状都是现在这个睡死在我面前的漂亮家伙造成的,所以我有充分的理由对他进行并不怎么光明正大的人权侵犯——搜身。
我一边压在他身上信手乱摸,一边祈祷老天爷能让我从他身上摸出银票——否则我就只能留在此处刷碗。
前面说了,这家客栈是准五星,我得做好店大欺客的思想准备,也许稍不留神我就得在这里苦干三年。
把他里里外外摸了三遍都没有找到一纹银子。
别说银子,连个铜板也没有。
联想到这些年零零总总的离奇境遇,不禁悲从中来,几乎想破口大骂。
正当我怨天尤人之际,老天爷似是恰巧眯完盹儿,睁眼瞅见一个帅哥正在另一个帅哥身上摸上摸下,立马虎躯一震,漏了个响屁——我是说,它打了个响雷。
那个雷炸完后,一张银票从刺客身上不知什么地方悠悠然然飘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我的脚边。
银票上的数字不小,能把寻常老百姓的嘴给乐歪。
曾经有一首传遍大街小巷的口水歌唱道:上帝是个女孩。
鉴于我曾是佛门弟子,比凡夫俗子多了那么条慧根,立马顿悟了头顶那个也许叫作耶和华也许叫作释迦牟尼也许叫作别的什么的老大不仅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同人女——这一切就好解释多了。
我从刺客身上爬起来,拾起银票。
突然想起一句名人名言: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趁火打劫这种事显然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君子不屑也不该做的。
人们习惯把“大丈夫”
定义为“伟岸的男子”
。
我对自己的道德情操丝毫没有信心,但“伟岸”
二字无疑戳中了我的死穴——它或多或少总牵系着我后半生的“性”
福。
在那小子身上找银子时,碰巧搭到了他的脉搏。
话说久病成医,我虽打小身体皮实耐揍,但在倪珂身边待了四年的这个事实也与长病无异。
我立时明白了刺客晕厥的真相:当时他在胸腔凝着一口真气打算与我贴身肉搏,结果被我用手指抹剑尖这么个明显让他觉得弱智到不可思议的行为吓了一跳,一口气就此走岔。
加之身上原本带伤,也许是陈年旧伤。
两厢作祟,便顺理成章地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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