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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没理我,依然陶醉在自我的世界。
边上同学好心告诉我,刚才在图书馆门口,丁煜把自己的伞借给她了。
我才晓得刚才他为甚没伞,想到刚才是他送我回来的,醋意马上蒸发不见。
宋宋还问我小红伞哪去了,我应了句也借人了。
拆石膏那天,我让老唐宋宋还有队里的人都在石膏上签名。
打碎石膏的时候,我虔诚地阿弥陀佛了很多遍,可惜丁煜的名字还是碎了。
我偷偷顺走了带着煜字的那块,塞到了储蓄罐里面。
那时年少,不谙情事。
即便身边有宋宋这个恋爱女王,也参不透对丁煜的情愫。
只觉得偶尔见到他已成了习惯,每次见着也满心欢喜,但是死活没有承认我喜欢他。
实际上我也不懂喜欢的定义是什么,某一个瞬间的怦然心动?他的一颦一笑都牵制着自己的情绪?还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等我发觉我真的算是喜欢上他时,他早已在千里之外。
六月毕业季,他早就拿到了美国C大的录取通知书,临走前和队里的人喝饯别酒。
一喝酒大家都玩嗨了,玩起那年头风靡的真心话大冒险。
13哥被爆出正在和队长交往,大家起哄要真凭实据,队长豪放地捧过他的脸吧唧了一口,13哥又惊又羞宛如小媳妇样。
气氛被这一吧唧炒热到几点,话题开始向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群众口味开始像浓郁方向发展。
丁煜被抽中,他选了大冒险。
向游阴测测地笑道:“你看在场哪个妹子顺眼,就亲一个,保持一分钟以上,大家觉得怎样?”
大家当然拍桌称好,不知道是喝晕了还是不明白其中深意,甚至连我也在瞎鼓掌。
我刚开始庆幸踩了狗屎运没被点到,只有起哄的份,没有成为话题中心的福,有人却让我当不成小透明。
丁煜一个侧身,红光满面地盯着我笑,时间仿佛静默了几秒,身边旋即炸开一阵闹哄。
他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一手伸过来勾住我的下巴,在我的目瞪口呆下朝着我的唇温柔地吻了上来。
他的影子盖住了我的脸,我紧紧闭上眼睛,紧张得眉头都皱出了纹,脑子空白,通身石化,耳边似有柔风轻抚,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狂颤。
紧锁的双齿在他舌尖的灵巧下卸下防备,酒香随着湿润滑了进来。
我的舌随着他的挑拨笨拙的摆动,紧张得双手不自觉死死地拧着衣角。
黏在一起时,一分钟慢得惊人,终于分开时,我又觉得一分钟快得吓人。
他抿了抿嘴,朝我笑笑,笑里似乎还掺杂着羞赧,我捂着嘴躲开了炽热的眼神。
等我回过神来,才发觉周围的人都眼神暧昧地看着我和他,此情此景真想挖个坑自我掩埋了。
我的初吻啊,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头也不回地弃我而去……
我在纠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对我有感觉还是存心调戏我,就算调戏也用不着这么大庭广众啊。
事后宋宋不留情面地损我,说我不开窍,丁煜这是在宣布主权,没见古时候的公子哥都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的吗。
话毕又补充说后半句例子用错了。
我心想前半句也不见得有道理,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丁煜都是要远渡重洋开拓美洲的人了,还稀罕我这块中国风味的疆土作甚,天高皇帝远的,完全不可能在他直接管辖之下啊。
而且,这个假设一旦成立,他的性取向也变得超然脱众起来。
丁煜又被抓到大冒险,向游再次笑容阴险地重复刚才那句话,只是话才吐出一般,丁煜突然扑了过去,握住他的肩膀,头向前一倾就亲上了向游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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