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心里话,刚才有那么一瞬间她是感动的,可意识到身边人的身份,那感动就立即烟消云散了。
如果这个人知道她做了什么梦,恐怕把她暴打一顿都不解恨,说不定会弄死她永除后患。
快天亮时林菀才睡着,等她醒来一看挂钟居然九点多了,吓得一骨碌爬起来,冲进卫生间草草的洗漱然后随便找了套衣服换上,一阵风似的跑到玄关处,正在穿鞋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不吃早饭了?”
林菀惊愕的回头,她以为他早就去公司了,没想到他居然穿着家居服大摇大摆的从书房走出来。
她边系鞋带边说:“迟到了,不吃了。”
“先把饭吃了,我送你。”
“不用……”
林菀正要拒绝,一抬头看到他那抿着的嘴角,心说算了,大清早的别找晦气,跟他闹起来今天都不用上班了。
于是她乖乖的换回拖鞋去餐厅,陈劲的声音又在后边响起:“先热热再吃。”
她只好把牛奶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等她匆匆忙忙的解决完早餐,陈劲已经西装革履的站在门口,冲她说:“走吧。”
陈劲对于林菀既不自己开车也不要司机这种愚蠢无聊的坚持很无语,但也没强迫她,偶尔有事就让司机去接她,林菀也不拒绝,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两人倒是很容易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共识。
到了出版社,林菀敷衍的说了句再见就下车了,陈劲没有立刻让司机开走,而是降下车窗看着她一路轻快的离去,她今天穿了件碎花衬衣,外面罩着米色针织衫,烟灰色牛仔裤,粉色帆布鞋,一副青春洋溢的扮相,走路时后脑勺的短发一飘一飘的,让人看了心情也跟着舒畅起来。
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背影,他忽然叫住她:“林菀。”
等她回头一脸疑问的看他,他才意识到自己也没什么要说的,只好信口说道:“没事,晚上早点回去。”
然看到她一脸的愤慨,随后冲他抬起右手,左手朝右手腕指了指,表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那意思是她已经迟到了他居然还浪费她的时间,然后瞪了一眼转身跑掉了。
陈劲笑,这个样子的林菀像一头小鹿,而且还是一头暴躁的鹿,在动物世界里,鹿是机智的灵巧的擅长逃跑的,可是遇到他这身经百战的猎人,林菀这头小鹿也只能认栽乖乖的被他圈养。
他发现这是今天心情最好的时刻,而这好心情居然持续了一整天,下午开会时听到那几个办事不利的下属在那吭吭哧哧说不明白话的时候,也没像往常一样开骂摔文件,只是淡笑着让他们回去整理份报告交上来,以至于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心说今天是什么日子,莫非是阎王被弥勒佛附体了?
林菀打了卡回到座位,刚坐好小谢就把脑袋探过来:“快老实交代,为什么这么晚?”
她好笑的说:“起晚了就迟到了呗。”
只见小谢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然后下巴冲会议室的方向扬了扬:“有人等你,不过建议你去之前先去整理一下仪表”
。
林菀一想早晨起的匆忙头发也没来得及仔细梳理,是有点失礼,于是跑到洗手间,一照镜子就呆住了,顿时明白小谢刚才为什么笑得那么诡异,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忘了系,露出锁骨处一个不小的红印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
想起昨天从酒店回来后,那个人就把她拖到床上又啃又咬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她,她真怀疑那人前世是条狗,怎么那么喜欢咬人呢,妈的,畜生就是畜生。
她在心里咒骂几句,然后收起思绪,把领子扣好,走出去直奔会议室。
等她的是一位三十左右名叫李瑾的女客户,林菀最近正在给她的诗集配插图,李瑾一边翻看样本一边赞叹:“你的画比我预想的还要好,能够充分表达我的想法,谢谢你,林小姐。”
“叫我林菀就好,这是应该的,我也非常喜欢你的诗。”
林菀很欣赏这种修养良好的知性女子,也喜欢这些隽永深刻的句子,她做事一向认真,正好前几天没有陈劲的打扰,找到灵感后就熬了几个通宵一气呵成做完了。
...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
不是特种兵文!是军旅生活文!标签莫名其妙的创业失败,散尽家财的叶飞无力救治病重的双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母离世!一场意外,将叶飞送回二十年前,入伍前两个月。看着双亲的音容样貌,叶飞欣喜之余在心中暗下决定!这一次,他要留在部队,出人头地!多年后,叶飞对着全世界的记者,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勿谓言之不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