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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那是家很有格调的茶艺馆。
毕竟茶馆还是国人的第一去处,不论陈设怎样各异,几个人围桌一坐,捧上杯热烫的茶水,聊天,或者谈判。
明确了好多细节后,裴燕还真为眼前的佳人窒息。
她只知道陆露的新男友姓凌,只听过一次全名,忘了,只把他贴上陆露的麻烦男友的标签罢了,除非她的孩子姓凌。
可这姓凌的凭什么交这样好的狗运,老婆是天仙,外遇是美女。
这世界真他妈不公平。
“知道我可以控告你吗?”
天仙谭女士开口,就是一口天津味让人不是很舒服,有损美感,而且有些犀利。
裴燕递上律师助理的名片,“谭小姐,你是聪明人,受过高等教育,想必已经作好了多手准备。
我这人帮理不帮亲,身为学法律的人,我有义务提醒你,所有的公积金也是共同财产;婚后还贷款的房产除非变卖,都是按购买时候的金额作价;……”
对方没料到裴燕扯上这个话题,只好教养的听,不过她的兴趣全部体现在微前倾的身体和专注的眼神上。
“那我能要求精神补偿吗?”
裴燕遗憾摇头,“陆露是和我‘同居’了一年多。
除非凌先生和其他异性非法同居甚至重婚。”
桌上唯一的男士冷冷一眼扫过来。
“这样,我可以给你几位律师的联系方式,或者你可以找妇联的张主任,她负责这类的事情。”
“请问你有何建议?”
整个谈话完全是裴燕大费口水,为朋友两肋插刀就是这个意思吧。
“签一份对你公平的协议送民政局。
如果通过法院,费时又成本高。
另外,可以将一位律师拟的协议交另一位相互不认识的律师把关。
这样费用虽然多些,但可靠得多。”
“请问收费一般是多少?”
裴燕比了个手势点数,“如果标的金额大的话可以商量。”
现任凌太太看看她,“那你在帮谁?”
裴燕回,“你付我咨询费我就为你争取利益。”
“最后一个问题,我的婆婆送我先生的结婚‘礼物’也是共同财产吗?”
裴燕想这大概是俩夫妻的争执所在,婆婆决不愿自己的东西给“分”
了去。
“除非当时明确表示是给你们两个的,否则只能是婚前个人财产。”
仙女倾城一笑,颠倒众生,“我会与你联系,不过既然你只是助理,我只给你一半的咨询费。”
香风飘远,徒留惆怅。
不过,她冷感吗?裴燕不由自主的往歪里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