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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向来骚包,但不得不说人缘极好,每每过生日总要烧上大把的钱开个盛大的party,然后收回来价值更高的礼。
赵晨城不喜这样的场合,自认识沈牧以来年年都必然缺席,唯独四年前的那一次,也就是她大四的那一次,鉴于是他正牌女友的身份,这才给足了面子去参加。
她记得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是她最讨厌的粘腻的天气。
沈牧圈子里那群狐朋狗友向来不是省油的灯,见了传说中的陈氏千金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地,劝酒起哄,赵晨城极不习惯,沈牧也护不过来,导致赵晨城上手就灌下了几杯。
露面不到二十分钟就本尊嗝屁,醉酒后,赵晨城流氓的本质尽显,红着脸娇笑地将沈牧那一群损友调戏了个遍,也自此名声鹊起。
可聚会也因为她的失常而早早收场。
赵晨城当时醉得迷糊,对其中的细节记不太清晰,只清楚沈牧将她抱到楼上他的房间,给她端了醒酒茶。
她没喝两口便不肯再喝,只觉得闷热,而沈牧微凉的手温度正合适,就被她拿来抱住,死活不放。
之后那些不依不饶的过程在记忆里很是模糊,等她有些意识时,便发现自己已经和男人纠缠在了一起。
他们唇齿相近,尽情地追逐,就连身体也紧密地贴合,她的手环抱着男人精壮的脊背,感受到肌理的线条以及动情的高热。
及膝的高级礼服裙从身侧拉开,破不似地半遮半掩,沈牧的在她的身上摩挲,像是探索全新的土地,赵晨城嗯吟,那种感觉有些熟悉,却又是陌生。
直到男人的手指徘徊在她最柔软的地方时,赵晨城才被电地清醒了一些,她轻微地开始挣扎。
却被沈牧紧握住了手,十指相扣按在柔软的床被上,他对她笑,点点地吻她的耳鬓,说:“乖,让我来教你。”
她慌乱地看他,却恰巧遇见他眼里的情动,瞬间击中心脏,就在这样的对视力,他进入,缓慢,坚定。
生涩的她顿时蜷缩了起来,尖叫都被卡在喉咙口,她感觉自己被整个劈开,从此生命里就不只单单一个她,也好像融进了他。
一下一下地被占满,所有的感官都混淆在一起,起起伏伏,在彼此沉重的呼吸里,她似乎还能听到窗外的雨声敲打玻璃的叮咚……
高热褪去,当赵晨城被沈牧从浴室里清理好抱出来时,醉酒的晕眩和身体的疼痛让她伏着再也动弹不得,沈牧便将她圈在怀里,抬起她的手,突如其来地给她套上了一枚戒指。
“赵晨城,你要一辈子都和我在一起。”
她当时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戒指上托起的那一粒钻石,很大很亮很闪,她几乎有些睁不开眼。
“这是一颗石头,它什么都不能保证。”
沈牧笑,邪气且自信地笑:“它是我的保证,保证我今生,非你不娶。”
“叮咚”
门铃声突兀地响起,赵晨城“啪”
地关上戒指盒,将它丢进了大箱子里,向后掳了掳头发,吸着鼻子便走去开门。
打开门一看,是带着鸭舌帽送快递的小哥:“赵晨城,赵小姐?”
“嗯,对。”
“快递签收。”
快递递来笔,赵晨城便在签单上签上名字,哪知刚要把比还回去,小哥又拿出三五张纸来:“嗯,这些都给签一下。”
赵晨城歪了歪头,小哥不耐烦道:“我几个朋友喜欢你唱歌,要签名,快点签,我还赶着下一家呢。”
“哦。”
赵晨城签着名,无奈地想,现在的粉丝怎么比明星还要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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