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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正是塞下秋来风景异的季节,出了蓟门再前行,便是茫茫大漠。
漠上金黄色的沙海一浪接一浪地翻涌不绝,一路连绵直与遥不可及的地平线相连,极目之处黄沙恍已与天同化,红尘不见,唯余莽莽。
蓟门之内尚有边城人民居住,城外却鲜见行人。
秋日里那轮虽不像仲夏那样骄烈却依旧灼人的太阳高挂天空,给沙地照出深深浅浅的阴影和大片金灿灿的反光,看久了,只让人觉得奇形怪状,似有群魔乱舞。
在这样的浩瀚之间,一切都显得渺小而无足轻重,沙地中只偶然会传来驼铃叮当,应是有路过的商队在赶路或稍作歇息。
除此之外,仿佛寂寂无人。
也只是仿佛而已,
只要在边陲住过一阵就会知道,这看似无人的千里荒漠,并不仅仅只有往来商队的存在,而一旦那里响起沉闷疾驰的马蹄声时,过路客商们就会惊起逃窜,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漠上最令人恐慌的噩梦,来了。
这日蓟门外,来了两个人。
虽是做边民打扮,然而这两人的行止让人一望便知绝不是此处的原住居民,想来不是来边陲游历、便是来此做些小买卖。
可若说经商却也不是很像,因为两人皆是身无长物,唯其中一人身后背了一个长条形的布包,看模样也并非货物,连坐骑都是在当地买的骆驼,还只买了一头。
大概是好奇前来游玩的吧,卖骆驼的老板这样想着,如今的年轻人真是太无知了,一头骆驼也敢进沙漠,这不找死么这?
他忍不住絮絮叨叨起来,想劝那两人多买两头——可真不是他要赚钱,对于欲进沙漠的人来说,骆驼真的是太重要了,近可避风沙、远可寻水源、关键时刻还能救小命。
可惜那两人显然并没有听从劝告地打算,老板一句话还没说完,那两人早已走得无影无踪了。
——七弦带着风帽,坐在骆驼上,抬眼四顾,身后蓟门里的喧嚣已经慢慢远去了,而前方是广袤无垠的沙的海洋,满眼浸润了沙的颜色,连呼吸的空气里都带上了粗粝而自由的味道。
刀一般的风透过风帽的缝隙吹进来,刮在脸上一阵生疼,他伸手摸了摸身下骆驼的驼峰,藏在风帽后的脸上却露出一丝微微的惬意。
粗粝有粗粝的好处。
就如这地方的人一样,原始、淳朴、豪迈、直接、心胸开阔,一言不合能当面打一架就绝不背后捅你一刀。
没有人生来就喜欢辗转于阴谋诡计之间,没有人。
七弦卷着骆驼毛,小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要去哪里、要干什么、会遇到哪些情况……这些他生平第一次什么都没想,真的只单纯地欣赏着大漠风光,从歌声听起来心情甚至相当不错。
而温念远则一手牵着骆驼,慢悠悠走在前头。
背影没有从前那么沉闷,却一贯地稳重,骆驼的脖子上挂着一串驼铃,随着他的脚步不断地发出悦耳的叮叮铛铛声,仿佛在为它背上的人伴奏。
“阿临你看那里。”
走了不远,温念远忽然缓下脚步,用手指指西北方向,回头对七弦道。
七弦听了并没有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反而在骆驼背上微微俯□,从风帽后面注视着温念远,“你叫我什么?”
“……”
温念远没有说话,不知道是不想说,还是没想好怎么说。
他其实一直想这么叫七弦的名字,不是“七弦”
不是“你”
也不是“哥哥”
,就像天底下最普通的情人那样,叫着对方的名字,加一个亲昵的语气词,叫起来,能在舌尖滚过缠绵的意味。
骆驼上的男人就着那微俯身的姿势看了他半晌,忽而一笑,“罢了,随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