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5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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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虾虽然好吃,但食材的处理却很麻烦,他看了看外面天色,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不一会儿,周泉旭就跟程维哲一起从后院里过来,因为天热,也怕后院沾了烟火气对周泉旭身体不好,所以杨中元一直就是在前面铺子里做饭。

偶尔有晚归家的街坊路过,总会一边抽动着鼻子,一边笑着打趣:“小老板,又吃好的啦。”

每每这个时候,杨中元也会笑着回一句:“可不是嘛,忙一天了,可得弄点好的孝敬我爹。”

所以说,他这东西到底干不干净,街上的邻里是大多心里有数的。

一个人到底如何,从他平时生活就能窥见一二,虽然前几天这个间小小的铺子被流言赶走了一半的生意,可街坊四邻却还是上他这里吃面。

对于杨中元来说,这无疑是对他手艺的肯定。

“晚上炒个空心菜吧,你不说要吃片汤?我拿了西红柿和小白菜,还要放什么?”

杨中元手里不停,抽空抬头往他手上瞥了一眼,然后吩咐:“去拿块肉来,只剩一块最小的了,就用那个打汤。”

“得令!”

程维哲说罢,转身就要走。

杨中元想了想,又忙叫他:“等下,我记得还有一袋子尖椒,那个不太辣,一并拿过来吧。”

等食材都备齐了,程维哲也主动都处理干净,这才百无聊赖坐在杨中元对面,低头看着他忙碌。

他这次带回来的河虾有些多,满满一大碗,杨中元干活仔细,就算加快了速度,这会儿也只干完一多半。

程维哲双手架在膝上,低头认真看着杨中元的发顶。

这个人小时候还多少在乎一下自己的外在打扮,现在大了,反而越发敷衍。

只看他一头长发都用一根简单的发带束,为了方便干活,他又把束好的长发编成辫子,盘旋着用方巾固定在发顶。

他这个打扮,倒有些像那些书院里的学生。

可他不是学生。

程维哲不由想到年幼时,小小胖胖的杨中元跟在他身后,同他一起去学院读书,偶尔被老师叫起来背文章,他也板着脸奶声奶气认真背诵。

这个打小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私下里总是跟他抱怨不喜欢读书,可无论是功课还是大字,却也能认认真真做完。

只有实在不会做的时候,才会耍赖从他这里偷了来抄,却连一丁点改动都不做。

这个人啊,也不知道说他傻气还是精明。

程维哲看他一双手熟练而又麻利地处理着河虾,心里的难受几乎要溢出来。

他明明不是干粗活的命,生在锦衣玉食人家,就应当过最舒服的生活。

离开这几天,他东奔西走,为了生意焦急忙碌,吃着别家馆子做的饭食,心里反而越发想念杨中元。

杨中元消失的时候他才十四,当时年少,也没有那许多复杂心思,那些年里,他只偶尔想到杨中元,却也只是想知道他到底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然而,十几年后再见,短短相处几日,相思却不知何时入骨。

程维哲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感情充沛的人,可这几日不得见杨中元,他却时时想念,无论吃着什么,都要念叨一句小元能做得更好。

他看到新鲜的食材就像买来给小元送去,看到好看的衣裳也想买来打扮小元,甚至见到别的食铺里有伙计在忙,他都想自己出钱请那么一个回去,不叫小元太过辛苦。

因为离开,因为这个人不在身边,他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程维哲心中苦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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